中国为何会跌入黑暗的陷阱?
作者"李钟琴"从“经济学”“社会学”“道德学"的层面深入剖析了我们作为"社会人"的人之本性.文章言简意赅,思想深邃,值得一读.
一个美丽的谎言,使中国跌入黑暗的陷阱
李钟琴
一、一个美丽的谎言
研究中华文化,不能绕开儒学。春秋战国时期,各种思潮激烈碰撞,各种学说争奇斗艳,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儒家学说自然是极为重要的一家。特别是汉孝武帝“罢黜诸家独尊儒术”之后,儒家学说更是成了统治者法定的主流思想。虽然历代统治者对儒学的重视程度不一,但大体来说,儒学主导中国人的思想长达两千多年。特别是宋朝之后,对各级官吏的选拔有个具体要求,即必须熟读儒家经典。说中国自宋朝以来一直是儒生治国,当不为过。这一点大概谁也不会否认,也否认不了。
发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儒家、道家、法家、墨家、名家等学说,都有各自合理的成分,但它们也都有一个共同的漏洞,就是没有对人性进行透彻的研究和论述。
孟子认为“人性本善”,荀子认为“人性本恶”,告子认为“人性本无善恶”。而孟子的“性善说”,最能得到后人的认可。说人性本善,即说每个人都有善良的天性,与佛家所说的“一切人类悉有佛性”不谋而合。但是,很不幸,“性善论”是一个美丽的谎言。这句美丽的谎言,使中国跌入了一个黑暗无边的深不可测的陷阱,以至于在这个陷阱中上下求索两千年而不能自拔。
说它是一个美丽的谎言,是因为这个观点非常动听,极易为人们所接受。谁不愿别人说自己的本性善良美好呢?也正因为它动听,所以才具有极大的迷惑性,以至于能够潜移默化、深入人心。如果我们仔细研究考察中国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寻根究底,无不从“性善说”这里找到答案。
不可否认,人性中都有同情之心,都有感恩之心,都有恻隐之心,都有羞恶之心、都有是非之心。于是,有人认为,正因人性本善,才可以推行民主政治,才可能实现“天下为公”,才容易走向“世界大同”。如果说“人性本恶”,难道一群坏蛋搞出的民主是真正的民主吗?难道一群坏蛋聚集的社会能实现公平正义吗?
我认为,人性非善非恶,人性本私。可能有人会反问:如果说“人性本私”,难道在一群自私自利的家伙中能产生民主?一群由自私的家伙产生的民主难道是真正的民主?这样的民主难道会体现公平正义?
二、“经济人”的人性
2005年3月,正值“两会”召开期间,温**总理来到全国政协经济界、农业界、工商联界委员下榻的北京铁道大厦,参加联组讨论会。他对委员们说:“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各位都很熟悉,他所著的《道德情操论》同样精彩。”
亚当·斯密是西方经济学的鼻祖,是市场经济理论的奠基者,其代表作《国富论》,指导西方迎来了自由经济时代。其另一代表作《道德情操论》则是他年轻时期的作品,主要研究人与人之间的“同情”与“感恩”问题。亚当·斯密的理论有个前提,即:“人都是自私的。”有的译者将“前提”说成“假设”:假设人都是自私的。也就是说,如果人不是自私的,那么,亚当·斯密的经济学理论就成了无根之木、无源之水。
其实也可以这么说:如果人不是自私的,一切经济学理论也就都成了空中楼阁。
为什么这么说?
世间绝大多数人,都是亚当·斯密所说的“经济人”。研究人性,当然要面向绝大多数人的人性,而不是几个特例。
俗话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我永远都不否认世事都有特例。所以,我们不妨承认世间有损人不利己、坏得不能再坏的坏人,也不妨承认世间有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修养极高的所谓“圣人”,但他们只是特例,不是标准的“社会人”。如果将特例当作共性,一定会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如果人性不是自私的,如果人们都“无私奉献”,那么,社会就没有了需求,社会没有需求,也就不会有市场,市场经济规律也就失去了作用。人也就不用想着获利赚钱,投资、生产、经营就失去了动力,这样一来,社会经济就会退化,人类只有灭绝一途。
亚当·斯密认为,“经济人”的行为动机是个人私利,其行为是主观为己客观为人。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他只有生产别人需要的商品才能赚到钱,所以,“经济人”为了自己获利,总是千方百计生产市场需要的东西,通过满足他人、满足社会的需要来实现自己的利益。基于个人利益的“经济人”的活动,主观上为了自己,客观上却满足了公共利益。
所以,最好的经济体制应该是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体制,政府对经济不要过多干预,民间因为利益的关系,会很好地处理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亚当·斯密有个著名的短语:“一只看不见的手”。正是这只“看不见的手”,有力地调节着市场供求关系,调节着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相互促进。
而无视“人性本私”的结果,是失去了产生市场经济理论的基矗主张性本善的地方,是不会产生市场经济理论的。还有一个更恶劣的结果,是不敢正视“人性本私”,不愿相信人自私的本性是无法得到根本改变的这一事实,于是便容易产生种种错觉,于是便不可避免地陷入误区。譬如说,相信人性本善,便忽视了人对利益的追逐,将原来姓“私”的自由经济(或者说市场经济)改为姓“公”的独*裁经济(或者说计划经济),将本来可以放到民间的经济实体收为国有,用政府干预这只“看得见的手”去搏击市场规律那只“看不见的手”,结果当然是经济发展失衡,国家凋弊,民生穷困。而在穷则思变的情况下实行市场经济,又不可避免地导致国有企业一个一个地破产,这便是计划经济体制的最后归宿。并非我们学习前苏联才实行公有体制和计划经济,早在两千年前的西汉时期,就有著名的“盐铁会议”,盐铁这类关系到国家命脉的行业,在儒生们的鼓动声中已经由朝廷专营了。
儒家认为“苟不教,性乃迁”,相信人性是可以改变的。这一推论又使人们幻想能够通过教育改造每个人的思想,改造思想的结果,是“人的觉悟极大提高”,于是又有了建设“乌托邦”的幻想。这类反人性的实践,失败是必然的,其失败的代价也是巨大的。
而深刻地洞察人性,正视“人性本私”这一千古不易之理,就不会生出那些妄图改造人性,妄图使人们都做到“大公无私”的痴心妄想,就会少走许多弯路。
三、“社会人”的人性
在经济体制的确立方面,不要忘了我们面对的全是“经济人”;而在**体制的确立之时,也不要忘了我们面对的是“社会人”。
有人可能问:如果说人性本私,那么,我们这个社会岂不由一群自私自利的家伙组成?这样一个社会与弱肉强食的动物世界有什么不同?
的确,我们这个社会是由一群自私自利的家伙组成的。无论是个人利益,还是集体利益,甚至民族利益、国家利益,无不体现着一个“私”字。越是冠冕堂皇的民族利益、国家利益,越是体现着大私。如果真的是大公无私,那么,无论是体现在个人利益上,还是体现在集体利益、民族利益、国家利益上,都应该是先人后己。试问,如果你连自己都没有衣服穿,却脱下仅有的裤子送给与你毫无瓜葛的人,这算不算是傻瓜?试问,你在甲单位工作,却处处替与你毫无利益关系的乙单位着想,这算不算是混蛋?试问,你本是汉族,却处处为大和民族谋利益,这算不算是汉奸?试问,你本是中国人,却为某敌国服务,这算不算是国贼?
“利益”与“私”是不可分的,离开了“私”字,谈何利益?
有些别有用心的人,总在宣传“私”就是“恶”。于是人们相信自私是邪恶的,是难以启齿的,做得说不得。在此我强调:自私不是恶,人性本私,不等于人性本恶!
就如人都得呼吸,都得吃饭,都得排泄,这是人之本能,是与生俱来的,谁也不要笑话谁,谁也不应因此看不起谁。人性本私,这有什么不敢正视的?
每个正常人都有私欲,但是,每个人都是“社会人”,其私欲不可能脱离别人、脱离社会而无限膨胀,因此社会便需要秩序,人们便有了成立一个政府以管理社会的要求。光有政府不行,因为政府的组成人员也是人,是人就有私欲。如果有私欲的人有了权力,无疑可以肆无忌惮地侵犯他人和利益,这是比没有政府更可怕的事情。所以,人们又需要对政府的权力进行制约,于是又产生建立一种既保护个人私利又制约强者侵犯他人私利的机制的要求,于是产生了法律。这个法律不仅仅是管束每个普通“社会人”的,更重要的是让政府依法行政,政府不得有立法权,也不得有司法权,只有行政权。而且,执掌大权的政府首脑必须由每个“社会人”选举产生,必须有任期,必须接受舆论的监督,以最大限度地制约权力的滥用。这一切,无不基于对人性的深刻认识,无不基于对每一个执掌权力的人的不信任。
洞察每个人都有自私、自利之本性,我们才会认识到人与人相处之重要,也会认识到成立政府之重要,才会认识到实行法治之必须。
同样,每个人自私的本性,决定了他只要有条件、有权力,一定会最大程度上来维护、实现自己的私欲,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如此。在一个不合理的制度下,盛产贪官污吏是正常的,这是人的私欲所决定的。腐败分子不见得都是坏人,基层民众也不见得都是好人,无论让谁掌握了不受制约不受监督的权力,都难免不沦为贪官污吏。不合理的体制,最终只能导致“无官不贪”,此所谓事有必至、理有固然。只有思维还停留在朱元璋时代的人,才会像朱皇帝那样百思不得其解,发出“吾欲尽诛贪官污吏,奈何朝杀而暮犯”的哀叹。
有人可能说,中国也注重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说明国人对人性也有某种程度的警惕。当然,古代的监察制度、惩贪措施,不能说不严厉,但就是不见效。这说明了什么?
儒家学说,总对人性有某种程度的幻想,认为人通过“修身”即可成“圣”,相信“慎独”,相信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尽管也有“清官”特例,但总的来讲,相信这些说教,就如相信左手能管右手一样可笑。对于一个既得利益集团来说,相信这个集团可以内部自我监督,也是不可能的。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已经是人们的共识。不受制约的权力集团能实现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吗?中国两千年的专制史早已给出了答案,毋须多说。
由人民来选举自己的管理者,才真正有可能选出自己利益的代表者。
有人可能又不明白了:让一群自私自利的家伙搞民主,这民主还有公平正义可言吗?
我说:当然有公平正义。而且,只有基于人自私的本性,才会有人间的公平正义!
四、“道德人”的人性
人是“经济人”,是“社会人”,也是“道德人”。人之异于禽兽,就在于人是“经济人”和“社会人”,同时也是“道德人”。
说到道德,有人可能会说:既然承认人有道德,这不是说明“人性本善”吗?
非也!人类的道德,人类所讲的公平正义,不是世间万物皆有的道德,也不是万物平等的公平正义。人的道德,人的公平正义,也是源于人自私的本性。
被誉为“第一流的分析家”的英国著名思想家大卫·休谟认为:“正是因为自私,才成就了正义,自私因此是建立正义的原始动机。”(见《人性论》)是不是公平正义,是以人的利益为参照系的。蚊子因为吸人之血而被视为害虫,如果你发现了一只蚊子,即使它没有叮你,你打死它,在你或他人看来,也是正义之举。所以说,正义永远是和人对自身利益的维护联系在一起的,没有利益方面的考虑,也就无所谓正义不正义了。
还是要提到亚当·斯密。亚当·斯密认为,人是自私的,人总是关心自己多于关心别人。人类社会的所有成员,都处在一种需要互相帮助的状况之中,同时也面临相互之间的伤害。人们的个人利益与社会是否繁荣安定相关。因此,人们自然对任何有损于社会的事情都怀有憎恨之情,人们会赞成严格执行正义法则,甚至赞成用死刑来惩罚那些违反法则的人。把破坏社会安定的人从世界上驱逐出去之后,其他的人看到他的下场也不敢步其后尘。(见《道德情操论》)
在此不妨也作个假设:假设人都不是自私的,那么,世界就是美好的人间了吗?不见得。如果人人都毫不利己专门利人,那么,就没有人会接受他人之“利”,这“利人”也就成了一句空话。如果有一部分人毫不利己专门利人,那么,必然有一部分人专门享受他人之利,这样的人际关系是失衡的,这样的世界就是一个失衡的世界。一个失衡的世界,离乱世也就不远了。中国历史上的乱世起源,无不是一部分人专门享受他人之利,或者说一部分人残酷剥夺了另一部分人的利益。
在一个正常的社会中,应当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或者说,人们在接受他人帮助的同时,也去帮助别人,这才是一个和谐的社会。只有互惠互利,社会才能和谐有序。而互惠互利的基础,是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私欲,这样才有可能接受别人的帮助,也可能去帮助别人。如果人人无私欲,也就谈不上“人人为我”。
一个没有任何私欲的人是可怕的。比如他没有男欢女爱的要求,便可能不理解他人在这方面的需求,就有可能视之为淫秽放荡,甚至视之为洪水猛兽。“利”与“害”在他这里失去了标准,也就失去了公平和正义。
既然说人可以做到“我为人人”,是不是说人都有善良美好的道德情操呢?
说人性本私,并不意味着否认人有善良美好的道德情操,因为“人性本私”并非“人性本恶”。
由于人自私的本性,可以断定,人生于世一定是有所追求的。其追求无非有二:一是满足自己的物质需求,二是满足自己的精神需求。物质需求不难理解,精神需求与物质需求相比更丰富、更高级、更难得到满足,总结一下,也不外乎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
安全需求也不难理解。人生于世,在满足基本物质需求的前提下,要考虑自己的生命安全、亲属安全、财产安全。这当然仍是本于自私。
正因为人的安全需求,才需要成立政府,才需要实行法治,才需要社会的公平正义。
社交需求,是人与人之间合作共赢的要求,是互惠互利的要求。一个有着良好社会关系的人,往往能获得较大的利益,也更能维护自己的利益。
尊重需求由社交需求发展而来。人在社会交往中,被人尊重总会令人有极大的愉悦感。一般来说,能给别人带来利益的人、能维护别人利益的人、能给社会创造财富的人,极易赢得世人的尊敬,而世人的尊敬,无疑会令人愉悦。
自我实现需求,则是一个人私欲得到满足的极致。如果人没了私欲,也就没有了上进心,没有了道德感,没有了成就感,没有了愉悦感,没有了满足感。
所以说,人作为“经济人”、“社会人”、“道德人”,都是以性本私为前提的。一个没有私欲的人是世间最可怕的动物,是不可理喻的。
五、要敢于正视“人性本私”
有人担心:你鼓吹“人性本私”,扯下人类身体上的最后一块“遮羞布”,会不会因此而使人们赤裸裸地崇尚拜金主义、个人主义?会不会加深人与人的不信任感?会不会导致人们道德的日益堕落和社会风气的日益变坏?
答曰:恰恰相反!
只有正视人性、洞察人性,才能理解人性,顺应人性。否则,就会反人性。反人性的东西,尽管人们嘴上不说,心里也在蔑视之、嘲讽之、摒弃之。不管那块遮羞布还在不在,“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蒙田说:“世界上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认识自我。”
一群连自我也不能清醒认识的人,注定是一群糊涂虫!一群连自我都不敢正确认识的人,绝对是一群伪君子!
由糊涂虫组成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注定不会得到发展;伪君子成堆的地方,一定是个充斥着谎言和欺骗的邪恶社会。
只有正视“人性本私”,才会正确看待高尚的道德情操对人的影响。正视“人性本私”,也并不意味着道德情操教育的多余。相反,正因为人性本私,才彰显道德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我们需要弘扬的道德,首先应该是合乎人性的道德,如利己利人、公平正义、合作共赢、互惠互利,而不是无视人性、高不可攀的什么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舍己为人、无私奉献之类的欺人之谈。教人修成“圣人”的漂亮话,不仅不能收拾世道人心,反而会使社会更加虚伪堕落。
只有正视“人性本私”,才会更加重视法治的作用,更加重视对权力的制衡,而不是寄希望于“明君”和“清官”。
只有正视“人性本私”,才会真正地相信群众,相信群众能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实现其利益的最大化,相信群众会在保护自己切身利益的前提下郑重投下自己的选票。如此才能做到“由民作主”,而不是让极少数人“为民作主”。
美国的开国元勋麦迪逊曾说:“政府本身即是人性的集大成者,如果人人都是天使,就没有必要成立政府。”
同理,如果人人都是天使,就没有必要建立民主制度。“六亿神州尽舜尧”,人人皆可为圣人,还需要民主制度做什么?所以被称为“现代管理之父”的当代管理学家彼得·德鲁克说:“基于某人或某人群是正义的,或者趋于正义的这个前提假设,我们只能建立专制政府,除此之外别无选择。”这是哲人在洞察人性之后的理性之言,可惜很少有人能参透个中三昧。
美国的《独立宣言》宣告:1、人人生而平等;2、人人具有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不可转让的权利;3、人民组织政府,是为了保障上述这种权利;4、政府的正当权力,是得自人民的同意;5、政府背弃了对人民承担的义务,人民有义务改变它,以建立新的政府。
《独立宣言》规定的内容,无不在体现在一个词上:利益!政府就是要维护人民的利益,既要维护每个人的基本权益,也要限制每个人的私欲膨胀,尤其是限制当权者的私欲膨胀。
六、中国何时跳出陷阱
看一种文化的优劣,必须看这种文化是否构建在对人性的深刻理解和洞察上。世间的一切学问,皆是关于人性的学问。
一种制度的建立,必须有根植于国民人心的文化在支撑。虚伪文化必然育成虚伪社会,专制文化必然产生专制制度。
人性问题,是一个争论了两千多年的问题。如今我仍在此喋喋不休,貌似无聊地在翻腾陈芝麻烂谷子,其实有深意焉。
“人性本善”,这是儒家学说的基矗
儒家讲养性、讲修身、讲明德、讲慎独、讲致良知、讲成德成圣、讲内圣外王、讲齐家治国平天下,无不以性善为前提。失去了这个基础,儒家学说基本上就只剩下自欺欺人之谈了。靠儒家学说来实现所谓中华民族的伟大振兴,不亦惑乎?
用不着儒家这些漂亮的道德说教,人是“经济人”,是“社会人”,也是“道德人”。人逐利之本性会推动经济的发展;人维护自身利益之需要会推动社会进步;人的社交需求、尊重需求会使人在现实中学会与他人相处,学会互助互利;人的自我实现需求会使人有道德、有理想、有操守。而儒家只注重道德的呼吁,而忽略了制度的建设,这是对人性认识不深的表现。不能洞察人性的学说,肯定是似是而非的学说,说儒家在理论上失之毫厘,实践中谬以千里,并非虚语。
有人可能会说:儒家两千年来没使中国走上民主文明之路,不是儒学之过,儒经是好的,是那些腐儒将经念歪了。既然古时那么多饱读儒学经典的人都没将经念对,难道很少读过“四书五经”的今人就能胜古人?难道你就能将经念对?我倒想反问一句:难道说巫术日渐式微,是因为没有好巫婆?
日本人之所以搞“明治维新”,是因为日本人意识到了东方传统文化不可能带来民富国强,因此全面学习吸纳西方文化,从而走上了大国之路。中国如果到了二十一世纪还死抱着儒学这具木乃伊不放,那么,继续在这个深不见底的陷阱中再求索一千年也未可知。
中国怎样才能跳出这个陷阱?只有抛弃儒家文化的消极影响,大胆学习和吸收使发达国家走上富国之路的先进文化,接受西方的文明理念,披荆斩棘,求真务实,才有望跳出陷阱,走上民主文明的康庄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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