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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东京分享的中国官场三大定律指的是什么?

2016-04-09 13:01:44 来源:www.45fan.com 【

王东京分享的中国官场三大定律指的是什么?

王东京分享的中国官场三大定律指的是什么?
 
中国官场三大定律
 
中央党校经济学部主任 王东京
 
这里所论中国官场三大定律,是经济转轨时期的一种客观存在。要解决这些问题,唯一的办法,是深化改革。
 
第一定律:地方越穷人们越想做官
 
时下人们想发横财,无非是两个路径:一是违法经营,如走私贩毒;二是行政垄断,以权谋私。
 
难怪有人说:要想富,当干部,不种地来不养牛,大笔一挥成了暴发户。
 
最近几年,国内不断有买官的事在媒体曝光,也有不少人被罢官判刑。如果读者细心,留意一下案发地点,这类案件,都差不多发生在贫穷省份,或者是发达省份里的贫穷地区。贫穷地区何以频频出现买官现象呢?经济学的解释,是经济人的本性所致。
 
所谓经济人,有两层含义:一是说人是理性的;二是指人是自私的。既然人是自私的,必定要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既然人是理性的,就一定会寻求在局限条件下实现利益最大化的办法。比如贫穷地区,人们收入低,投资没本钱,做生意没市场,所以要改善自己,就得与政府扯上关系。因为这些地方,国有经济比重高,而国有经济由政府管着,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不进政府的门,成不了政府的人,政府的餐桌上没你的饭碗,国家的大锅饭肯定与你无缘。
 
曾听朋友讲过一个笑话。说是春节期间,有一民工南下打工,由于人多拥挤,不小心打破了火车上的玻璃。列车长让他赔,他说,火车是国家的,国有资产是全民资产,也有我一份,国家的东西我什么都不要了,就要现在这块玻璃,打破了也就不赔了。可列车长说,这块玻璃不是你的,弄坏了还得赔。此事是否当真,笔者无从查考,但它至少说明了一个道理,国有资产说起来是全民资产,但平头百姓却没有支配权。国有经济,实际上是政府所有制经济,政府所有的东西,都是由官员支配的。
 
设想一下,如果打破玻璃的不是那位民工,而是铁道部门的某位局长,列车长会让他赔吗?也许列车长解释说,民工乘车是因私;局长乘车是因公。既然因公是一种特权,损坏东西可以不赔,你说谁不愿去因公呢?所以贫穷地区人们想当官,多半是看透了当官与国有经济的特殊关系。
 
民以食为天,人要生存,一日三餐,顿顿不能少。别看吃饭是平常小事,可当不当官,吃法也大有不同。老百姓上饭店吃饭,肯定得自己出钱,可当官的吃了大餐,通常是拿了发票,回单位报销的。
 
不仅吃饭如此,坐车也一样。老百姓出门,得自己掏钱挤公交车;一般干部,可以让单位派车,官大一点的,可以有专车。总之,只要当上官,像吃饭坐车一类的事,都可由公家付费。就冲着这一点,你说贫穷地区想当官的人能不多吗?
 
时下人们想发横财,无非是两个路径:一是违法经营,如走私贩毒;二是行政垄断,以权谋私。第一个办法,虽有暴利,但利大风险也大,若有闪失,就会人财两丢。这种掉脑袋的事,非虎豹之胆的人不能为也;而行政垄断则不同,大权在握,呼风唤雨,赚起钱来堂而皇之。像过去价格双轨制时,利用内外价差渔利,不知养肥了多少人。而前些年靠批地皮、倒批文,一夜暴富者,也为数不少。老百姓管这些人为“官倒”,为什么叫“官倒”?因为像批地、倒批文这种营生,没有官位,手中无权,定然是倒不成的。
 
难怪有人说:要想富,当干部,不种地来不养牛,大笔一挥成了暴发户。既然当官能无本生利,大家看在眼里,明在心头。尤其是贫穷地区,人们发财无门,可又穷则思变。故千军万马往官道上挤,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第二定律:实权越大通常难做大官
 
对实权越大通常难做大官的现象,经济学还有一种解释:就是民主失灵。政治市场的选择,通常奉行的是多数通过规则。
 
而没有实权的干部,人家既不找你批项目,也不管你要资金,所以得罪的人不多,行贿的人更少。这样升迁的机会,反而比起实权干部来要多得多。
 
官场确实存在这样一种现象,就是年轻时实权大的,往往难当大官。为什么呢?经济学的第二假定,叫资源稀缺假定。如果从经济学角度看,实权也是一种稀缺资源,实权越大,就越稀缺。市场上稀缺的东西,想得到的人就很多,供不应求,竞争自是激烈得多。所以当官有了实权,就会有人惦记,有羡慕的,有嫉妒的,有求你的,也有恨你的,还有不少则是想取而代之的。所以握有实权的人,除非你钢铸铁打,滴水不漏,不然稍有不慎,遭人算计,阴沟里也会翻船。要是工作中再有个三长两短,被人抓了把柄,不仅升官无望,就连现在的职位,也是凶多吉少,去日不多也。
 
对实权越大通常难做大官的现象,经济学还有一种解释:就是民主失灵。政治市场的选择,通常奉行的是多数通过规则。比如选某人当处长,必须有多数人赞成才行。从理论上说,“多数通过”无可非议,它比一个人乱点鸳鸯谱,不知要强过多少倍。但难点在于,什么叫“多数通过”?经济学讲多数,至少有两个层面的含义:即少数人中的多数与多数人中多数。还是以选处长为例,倘是由3个局长(一正两副)决定,则“多数”是两人;若是由全机关人员选举,“多数”可能是几十、甚至上百人。要知道,局长选人与一般干部选人,角度会有不同。局长选出的处长,与普通干部选出的处长,大有可能不是同一个人。如果以局长们的选择为准,虽然也是多数通过,但结果却不能代表全局多数人的意志,所以民主在这里就失灵了。
 
正是这种少数人选人,使得握有实权的年轻干部,往往难做大官。假设某处长,管着工程发包。工程发包,是让许多人垂涎欲滴的事,想插手的自然很多。如此一来,那些比处长官大的,就可能写条子,给处长介绍工程队。处长手里一个工程,也许要收20个条子,僧多粥少,如何是好呢?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处长只能权衡厉弊,把工程包给某重要领导介绍的工程队。可是,处长讨好了一个领导,却得罪了19个上司。将来开会研究他的提拔时,一个人赞成,19个人反对,结果会是什么情形,人们可想而知。
 
再有,那些官大的写条子,没官的呢?想接工程就得送票子。即使这个处长不收礼,100人送钱,拒绝了 99个,而其中一个是丈母娘介绍的,就收下了。可不料东窗事发,结果被人告到纪委,纪委办案,不是看你拒贿多少次,而是看你有没有受贿,是一票否决。哪怕是一次,该撤职的就得撤职,该法办的就得法办,法纪无情嘛!所以年轻的实权干部当大官,成功的概率只有1%,而失败的概率是99%。而没有实权的干部,人家既不找你批项目,也不管你要资金,所以得罪的人不多,行贿的人更少。这样升迁的机会,反而比起实权干部来要多得多。
 
第三定律:好人未必就是好官
 
这样的“好人”,却未必是一个好官。因为当官,本身就是一种责任。履行职责就得办事,可一旦办起事来,就没有不得罪人的。
 
办好事要得罪坏人,办坏事要得罪好人,只有那些无所事事的人,才什么人也不得罪。像寺庙里的菩萨,啥事也不做,所以不会得罪任何人
 
这里讲的“好人”,有特定的含义,即“好好先生”,也是毛主席曾批评过的那种明哲保身、但求无过的人。现实生活中,这样的“好好先生”,不乏其人。在领导看来,缺点不明显;在群众眼里,印象也不坏,所以这些人做起官来,大多春风得意,平步青云。
 
其实,这样的“好人”,却未必是一个好官。因为当官,本身就是一种责任。履行职责就得办事,可一旦办起事来,就没有不得罪人的。办好事要得罪坏人,办坏事要得罪好人,只有那些无所事事的人,才什么人也不得罪。像寺庙里的菩萨,啥事也不做,所以不会得罪任何人。
 
我们共产党的干部,总不能当菩萨吧?假如你要维护公平的竞争环境,要打击假冒伪劣,那么那些制假贩假的,就会对你恨之入骨,恨不得半夜里去扒你家的祖坟。倘若你办了坏事,如损公肥私,好人又饶不了你。因此要做“好官”,就要做好事,不得罪好人,但同时要敢于得罪坏人,得罪的坏人越多,说明你当官就越称职。
 
可问题也就出在这里。时下做官,要看民意,可“民意”是一个复合概念,人上一百,心态各异。若是搞起民主测评来,做事的,就往往比不过那些不做事的。站在经济学的角度看,这又是另一种民主失灵。所以人们选官,既要民主,但又不能迷信民主;要看选票,但又不能只比选票。正确的办法应是,坚持多数人选人与“多数通过”规则,并在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集中。我们的社会,毕竟好人是多数,坏人是少数。如有70%选民通过,就已是一个好官;相反,如果有了100%的选票,也许此人是一个“好人”,但作为一个官,就要大打折扣了。
 
不难想见,如果我们能在民主集中制的指导下,能把多数人赞成的人选出来,并委以重任,官风必能大变。这样一来,过去那些八面玲珑、只谋人不谋事的人,就没了市场;而那些刚正不阿、敢为老百姓办事的人,也没了后顾之忧。其实,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因此要容许干部犯错误。尤其现在改革时期,好多事情前无古人,我们不得不摸着石头过河。既然是靠摸石头过河,就得允许有闪失。求全责备,谁敢开拓创新呢?现在确实有些人,自己无所作为,却总在背后指手画脚,这个不行,那个不对,但究竟如何办好,他又不出手。倘大家都如此,光说不练,那么我们的事业靠谁去推动呢?中国的改革,历来服从一个规律:突破在地方,规范在中央。农村改革如此,企业改革也如此。倘若当初改革不准试验,只能包对不错,中国的改革断不会有今天的局面。
 
经济学不反对你做“好人”,但发展经济,却需要的是好官。我们的分析证明,好人未必就是好官,所以笔者的建议是:为了国家的强盛,事业的勃兴,最好不要让“好好先生”当官。
 
我这里所论中国官场三大定律,是经济转轨时期的一种客观存在。要解决这些问题,唯一的办法,是深化改革。如缩短国有经济的战线,取消公款消费,人们的官本位意识必能淡化;进一步完善民主机制,强化权力制衡与监督,有实权的年轻干部,也能当大官。如果让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人,并贯彻民主集中的原则,不让碌碌无为的人做官,则党风政风,可以焕然一新矣!
 
特征与后果
 
断裂的“官场生态”特征主要有三个
 
断裂的“官场生态”践踏的是党纪国法,毒化的是党风政风,丧失的是人民信任,损害的是公众利益,所带来的严重危害主要有三方面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断裂的“官场生态”有如下三个特征:
 
第一,官位货币化、市场化。在卖官(“一把手”)供给与买官(下属)需求具备的情形下,通过官位与货币交易,使官位实现了货币化。同时,特定的“官市”随之形成。
 
第二,卖官规模化、期权化。由于卖官出售的不是一次性权力,而是一个任期,这导致了买官者可以在一个时间段内享受官位收益即期权收益,也就是事实上的官位期权化。
 
第三,卖官稳固化、一体化。卖官规模和范围的扩大、跨期交易的形成降低了暴露的可能性,只有所有的下级官员都是通过买官获得晋升,则买卖双方会构成利益共同体而不是利益对立体。在利益共同体博弈中,攻守同盟、没人举报是稳态均衡解。卖官市场规模越大,利益共同体越稳固,相互掩护的可能性越大。因而,“卖官链”一旦形成便会自我复制,并达到相当庞大的规模。
 
断裂的“官场生态”践踏的是党纪国法,毒化的是党风政风,丧失的是人民信任,损害的是公众利益,所带来的严重危害主要有三方面:
 
首先,造成“贫困——腐败”的恶性循环。事实证明,越是贫困地区,行政权越可能成为最主要的经济与社会资源配置权。在体制转型和市场机制形成过程中,由于缺乏监督,从供给看,卖官成为最便捷的生财渠道;从需求看,买官成为最便捷的掌控资源并以此获利的投资手段。官员的目的是为了赚取买官投资收益或卖官以寻租,因而没有真正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任何积极性,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进一步停滞,从而形成“贫困——腐败——再贫困——再腐败”的恶性循环怪圈。
 
其次,使“劣官驱逐良官”。官员是公众的代理人,“卖官链”一旦形成,进入买官卖官行列的人便不可能具备称职官员的基本素质,良官没有任何可能进入“官位市潮,这不仅表现在无能或无德者身居高位,还表现在本来正直的官员要么同流合污,要么选择退出。
 
最后,毒化社会。干部任用这一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关键环节出现权钱交易,它所带来的危害绝非一般经济活动中的腐败能比。卖官恶习一开,万般腐行前来。那些买官者一旦达到目的,念的是一本万利的权钱交易生意经,往往胆大妄为,总要变本加厉地把“投资”捞回来。
 
治理路径
 
笔者以为,对于断裂的“官场生态”,只有从源头上治理,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一,加快政治体制改革。用人腐败是最大的腐败,而有资格发生用人腐败的通常是党政领导“一把手”。因此,遏制“一把手”在用人问题上的腐败,除了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更重要的是强化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形成对权力的全方位制约,也就是说,必须加快政治体制改革步伐。
 
第二,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也是党内监督的基矗“一言堂”、“家长制”、“个人说了算”、“瞎指挥”等现象的出现,使党内民主流于形式,最后也因为监督制度的缺失让个别干部走向犯罪。因此,要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切实贯彻党的代表大会是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和监督机关的规定,定期召开党代会,进一步完善代表大会的议事规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真正发挥组织部门监督、党员互相监督和专职纪检机关监督的作用,将腐败消灭在萌芽中。
 
第三,建立权力制衡机制。以权治权,在党员领导干部权力获得、运行及后果等方面,形成制约制衡机制。通过选举制、考试制、任期制来获得权力,就能使权力获得在最初受到制约,以抑制权力的滥用;通过管理交叉、岗位轮换,强化权力运行各个环节上的互相制衡;提高权力运行透明度,不仅要公开权力运行过程,而且要公开权力运行的结果,使权力运行始终置于大众的监督之下。
 
第四,建立国家预防腐败机制。通过相关数据、统计信息开展腐败的监督与预警,在日常工作中要对可能发生的腐败事件进行监督,并及时发出预警。对可能出现的趋势和问题进行预警。当腐败案件发生时由具体部门启动预案,使腐败案件得到及时、准确的处理。
 
总之,“官场危机”、断裂的“官场生态”等现象已经受到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只要我们从制度、体制、法制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治理,“官场生态”就会良性发展。只有维持官场生态平衡与和谐,社会资源的利用率和生产率才能得到保证和提高,整个社会的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才能进一步推进。
 
转贴自:《廉政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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