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核算通常会出现哪些问题?
在建工程核算的若干问题
2006-12-1411:26:41
大中小
在建工程,包括固定资产新建工程、安装工程、改扩建工程和大修理工程等。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固定资产其主要来源有:一是可以外单位购入取得,如果需要安装应通过在建工程核算;二是自建固定资产,是指企业自己制造生产经营所需的机器设备或自行建造房屋、建筑物等,均需要通过在建工程核算,在建工程完工以后转入“固定资产”科目,增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此外固定资产的大修理、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也可以通过在建工程核算,但大修理工程和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工程完工以后不转入“固定资产”科目,不增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在建工程按照实施的方式不同可以分为自营工程和出包工程两种。在建工程核算内容较复杂,涉及到各方面的内容较多,下面分若干问题进行说明。
一、购入工程所需的设备、物资等
购入工程所需的设备物资,如果验收入库,则按所支付的价款、包装费、运杂费和增值税等,通过“工程物资”科目核算;工程领用时转入“在建工程”科目。如果购入工程所需的设备物资不需要验收入库而直接交付使用,则按所支付的价款、包装费、运杂费和增值税等,直接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例如:A企业为购建固定资产而购入工程所需的设备物资一批,取得增值税发票,价款为200000元,进项数额为34000元,包装费和运杂费为2000元,已验收入库,全部款项通过银行支付。工程领用所购工程物资。则会计账务处理为:
借:工程物资200000+34000+2000=236000
贷:银行存款236000
借:在建工程236000
贷:工程物资236000
二、在建工程领用生产用原材料
购建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领用生产用原材料时,按照材料实际成本转入“在建工程”科目;同时按照税法规定,这部分材料相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
例如:A企业自建固定资产工程领用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2000元,增值税率17%,则会计账务处理为:
借:在建工程2340
贷:原材料2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40
三、在建工程领用自产产品
购建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领用自产产品时,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将自产和委托加工的物资用于非应税项目、对外投资、集体福利等行为,视同销售物资,需要计算应缴纳的销项税额;但会计核算上不作为销售处理,仍然按照成本结转。此外,如果在建工程领用自产产品为应税消费品时,还应计算缴纳消费税。
例如:A企业自建固定资产工程领用自产产品一批(应税消费品),库存商品成本为8000元,销售价格(计税价格)为10000元,增值税率17%,消费税率为10%。则会计账务处理为:
借:在建工程8000+1700+1000=10700
贷:库存商品8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000×17%=1700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10000×10%=1000
四、关于固定资产借款利息的处理
企业为取得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和有关费用如何处理,根据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借款费用资本化应以固定资产是否交付使用作为时间界线,而不以办理竣工决算为界线。具体处理时:(1)属于经营期内,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之前发生的借款利息费用应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成本中;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之后发生的借款利息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2)属于筹建期内,如果是购建固定资产且在交付使用之前发生的借款利息费用仍然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成本中;如果是非购建固定资产的借款利息费用应计入开办费用。
例如:A企业为购建固定资产于1999年1月1日从银行借入2年期借款,本金为500000元,利率为6%,到期一次还本付息。2000年3月末交付使用,则有关借款利息费用的会计账务处理为:(其他有关会计处理略)
1999年12月末计息时:
借:在建工程500000×6%=30000
贷:长期借款30000
2000年3月末计息时:
借:在建工程500000×6%÷12×3=7500
贷:长期借款7500
2000年12月末计息时:
借:财务费用500000×6%÷12×9=22500
贷:长期借款22500
五、分配在建工程应负担的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
分配在建工程人员的应付工资和按照工程人员工资的14%计提福利费时应计入工程成本,则会计账务处理为: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工资
应付福利费用
六、辅助生产车间为在建工程提供劳务等
辅助生产车间为在建工程提供劳务时,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按照在建工程应分配的费用计入工程成本,则会计账务处理为:
借:在建工程
贷: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七、支付、预付、补付工程价款
如果企业采取出包方式进行的在建工程,企业与承包单位结算的工程价款作为工程成本,应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无论支付、预付还是补付工程价款时,其会计账务处理为: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八、在建工程负担的有关税金
在建工程负担的税金,除前面已经说明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以外,还有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等也应计入工程成本。其中土地增值税是指企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时缴纳的。其会计账务处理为:
借:在建工程
贷:应交税金—应交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银行存款【耕地占用税】
【注: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不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核算】
九、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费、应付补偿贸易引进设备款
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费和应付补偿贸易引进设备款属于“长期应付款”科目核算内容。其中企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如果需要安装,应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按应支付的融资租赁款,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对于支付的运杂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应计入在建工程中,安装完毕以后按照租赁协议确定的租赁价款、运杂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计入固定资产价值中。
例如:A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大型设备,按照租赁协议确定的租赁价款为5000000元,另付运杂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260000元。按照租赁协议规定,租赁价款分5年于每年年初支付,该设备的折旧年限为5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不考虑净残值),租赁期满后该设备所有权转给A企业所有。其会计账务处理为:
(1)租入设备时:
借:在建工程5000000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费5000000
借:在建工程260000
贷:银行存款260000
(2)设备交付使用: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5260000
贷:在建工程5260000
(3)每期支付租赁费: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入固
定资产租赁费100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00
(4)计提折旧时:
借:制造费用5260000÷5=1052000
贷:累计折旧1052000
(5)租赁期满后设备所有权转给企业所有时:
借:固定资产—生产经营用固定资
产5260000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5260000
十、结转在建工程完工的成本
在建工程完工以后,按照“在建工程”科目借方所归集的成本,从贷方分别转入有关科目。这里要注意“在建工程”贷方对应科目不仅仅是“固定资产”科目,还可以是“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科目。如前所述,在建工程不仅包括固定资产新建工程、安装工程、改扩建工程,还包括大修理工程、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工程,其中大修理工程、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工程在完工时,不能转入“固定资产”科目,即不增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核算时其会计账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新建、安装、改扩建工程等在完工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待摊费用【大修理工程在完工时,若摊销期在一年以内】
长期待摊费用【大修理工程、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工程在完工时,若摊销期在一年以上】
预提费用【大修理工程在完工时,冲减已按月预提的费用】
贷:在建工程
文章评论
缘de
2006-12-14 11:33:07
在建工程特殊业务的核算
林志新
领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的核算
在建工程领用本企业生产的商品产品(在实际工作中也可称为自产自用货物),不应作销售核算,而应视同销售核算,既符合教材中的有关规定,也符合新出台的《企业会计制度》中相关的规定。需指出的是,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对此情况,除需计算应交增值税外,还要计算应交消费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一起计入在建工程成本之中,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例1:某上市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义务人,下同)在建工程领用本公司生产的A商品产品,该产品实际成本为100000元,生产产品领用外购原材料所抵扣的进项税额15000元,同类货物的含税销售额为140400元,增值税率为17%,A商品产品又属于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率为5%,该企业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率为3%,所得税率为33%,则有:
1.同类货物不含税销售额
=140400÷(1+17%)
=120000元
2.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20000×17%
=20400(元)
3.应交消费税额
=120000×5%
=6000(元)
4.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额
=[(20400-15000)+6000]×7% =789(元)
5.应交教育费附加
=[(20400-15000)+6000]×3% =342(元)
6.应交所得税额
=[(120000-100000)-(6000+789+342)]×33%
=12869×33%
=4246.77(元)
7.在建工程成本
=100000+20400+6000+789+342+4246.77
=131777.77(元)
根据以上计算资料,则该上市公司在建工程领用本企业生产的A商品产品的会计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 131777.77
贷:库存商品——A产品 1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锁项税额) 20400
——应交消费税 6000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789
——应交所得税 4246.77
其他应交款
——应交教育费附加 342
剩余工程物资改作存货的核算
由于工程物资改变了用途,剩工程物资中包含的进项税额应从成本中转出,作进项税额抵扣处理。
缘de
2006-12-14 11:33:22
例3:某上市公司剩余未使用工程物资改作生产使用,该批剩余工程物资117000元,包含的进项税额为17000元[117000÷(1+17%)×17%],实际转为生产所用的材料成本为100000元
[117000÷(1+17%)],其中80000元直接入库,另外20000元直接投入生产部门使用,则有:
借:原材料 80000
生产成本等 2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
贷:工程物资 117000
剩余工程物资对外出售的核算
当企业在建工程中出现的剩余工程物资对外出售时,工程物资应比照材料出售处理,取得的收入体现其他业务收入,并要计算应交增值税额,同时也要结转工程物资中包含的进项税额及其成本。
例4:某上市公司将未使用的剩余工程物资一批对外出售,获得出售收入50000元,增值税额8500元,款项已存入银行。该批工程物资成本为46800元,其中包含的进项税额为6800[46800÷(1+17%)×17%],则有:
1.获得出售工程物资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 585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5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0
2.结转出售工程物资成本时:
借:其他业务支出 4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800
贷:工程物资 4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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