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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学基础知识介绍及学习

2016-05-09 16:07:19 来源:www.45fan.com 【

佛学基础知识介绍及学习

一、业力与轮回
 
一、业的定义
 
古印度语称为竭摩,梵语(Karma),巴利文(Kamma),中文翻译为“业”。业有三种含义:一者、造作;二者、行动;三者、做事。在佛陀未出世之前的古印度,人们对业的解释为“做事情”。他们认为因为有欲,故有种种的欲向与欲望,我们的意念就有意志与方向,因为有欲向就会造业,有业故有果报。佛教用语中的“业”特别有“造作”之意。我们起心动念,对于外境与烦恼,起种种心去做种种行为。行为可分为身,口,意:用身体去做,用口去讲或心里在想,这些都是行动,称为造作,也称为业。这样的一个造作过程,就会招感到将来的果报,从果报来看它的原因,就有所谓业的因;从业的因到业的果报,就有所为的业力,既是说由业力与外缘配合形成果报,就是所谓的业力。
 
1、业因:我们再造作时,所做的行为,以及所做的事,称为业因。然而真正的业因是烦恼,如果没有它,我们就不会造作,故烦恼才是造作(业)的真正之因。
 
2、业力:我们造作的行为会形成一股力量,将来使我们承受各种果报。比如说我们骂人一分钟,这一行为(业因)一分钟后就已消失,但他有力量存在着,到将来有因缘时,它就形成果报,此称为业力。业力本身没有控制者,没有主宰者,是行为本身形成的力量。比如说天下雨,大地自然被它淋湿,它有一股令草木旺盛的力量存在着;我们造作各种行为之后,自然会形成一股力量,将来我们就得要承受各种果报,此为自然界的现象。
 
3、业果:既是业报。我们过去造业,因缘成熟,就形成果报,称为业报。有了业因,就形成业力,但未必既有果报,因为业力形成果报,要依赖外在的因缘来引发,所谓因缘成熟,既是业力(一般人所说的业因)与众缘配合,而形成果报的;如果没有众缘,就不可能形成果报。故经中常说:“若经千百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聚时,果报还自受。”这是佛教中一个很著名的偈语,它的意思是:我们所做的行为(业因),形成了业力,它需要众缘来引发,才会形成果报。如果业因没有形成果报,它的势力可延续到千百劫之久,等到因缘会遇成熟时,我们必定要承受那个果报。
 
二、业的分类:业可分为很多种类。
 
1、以身,口,意三业来分。
 
①身业:身体的行动是一种造作,故身体的行为就是身业。
 
②口业:用心驱使口讲话,是一种行为造作,故讲话是口业。
 
③意业:我们的思想,也是一种造作,故驱使心去思维事物,就是意业。身,口,意三业的真正造业的主因是意,也既是我们的心。故有身,口业,必然会有意业存在,有意业未必有身,口业。
 
2、以业的性质来分。
 
①善业:我们造作的一切行为,事情,将来会形成好的果报。
 
②恶业:我们造作的一切行为,事情,将来会形成恶的果报。
 
③无记业:我们造作的一切行为,它不是善的,也不是恶的。比如走路,扒痒,这其中无善亦无恶,那只是你身体痒,就很自然,很习惯的扒了一下,这就是无记业。有人说无记业没有果报,这是不正确的,大乘佛教认为,无记业是有果报的,比如说,在一起飞机意外失事的事件中,当时机师并没有生起杀害搭客之心,但是当一些搭客在命终时,可能生起嗔心,怪罪於机师,认为这是他的疏忽所致,将来那位机师就可能要受到果报。善恶是指我们的心起善或起恶心而言,但有时候并非完全如此。我们有时候会因为愚痴而起善心造恶业。比如说,有人病的很痛苦,你起善心杀了他,杀人是恶业,以后要受恶的果报,但你却以为帮他脱离苦海,解脱了。依佛教的因果业报来说,这只是使他要受的病苦,延迟到下一世罢了。所以善恶业有时候并不因为我们的心是善或恶,而是要以果报来决定才是最正确的!
 
3、以共业与不共业来分:
 
①共业:我们造一些业,互相影响,关系密切,大家一起受果报,称为共业。
 
②不共业:我们造一些业,只影响个人的身心,个人受报,称为不共业。每个人的身心都是不共业所形成的果报,比如我们内心的思维,别人是不能和我们共同享用的;有比如我们共用佛堂来听闻佛法,同住在新加坡等,此皆是我们的共业。但共业中有不共业,比如新加坡人有不同的家庭,每个人享用自己的家庭物资,享受自己的家庭生活,这就是共业中的不共业,他们造了某些同样的业,共业组织家庭,就生活在一起,那就是共业。
 
4、以定业与不定业来分:
 
①定业:有些业的“果报”与“受报的时间”都以肯定,称为共业。比如杀人,果报是将来坠入地狱,称为报定;如果坠入地狱的时间也肯定,称为定业。如果坠入地狱的时间不肯定,称为不定业。在佛经中说,杀父母亲的业是逆罪,死后下一世必定坠入地狱,称为定业。
 
②不定业:有一些业的“果报”与“受报的时间”都不肯定,称为不定业。经常听说拜佛忏悔消业障,如果我们有深入经藏的话,就知道佛陀有三不能,其中一项就是“定业佛不能转”比如杀父杀母,定业不能转,今生死后必定坠入地狱,任有你怎样拜佛忏悔,都无法改变它的果报。但是不定业就不同,可以通过拜佛忏悔,修行来改变它。所以有许多人想靠忏悔来把一切的业消灭掉,这是不可能的。有些定业没办法转,一定要受报,那佛陀不是很差劲,没有能力吗?那也不是这样说,佛世时有一位阿世王,他杀父篡位,后来忏悔皈依佛教,在他死后,坠入地狱,但是很快就脱离地狱之苦,这是因为他遇到佛陀,皈依三宝,求佛忏悔等种种善根因缘,是他的定业有如此的改变,但“坠入地狱”的这一定业一定是要受的。
 
5、以引业与满业来分:①引业:我们造了某些业,可是今生死后到六道中的某一道出世,称为引业。
 
②满业:我们投生到某一道,必须要有一些业报,使这一生的业报完满,称为满业。我们今世做人,就是过去世造了投生到人道中做人的引业,但每个人的果报都不一样,所以除了引业之外,还有其他的业,这种种业与引业配合起来,才圆满我们这个人生,这些业报,称为满业。又比如我们造很大的善业,可升天,享受天上的果报;如果造了很大的恶业,也可使我们坠落到地狱中受苦,这就是引业,但坠入地狱的每个众生的业报有不同,此为满业。业的分类很多,现在只讲这些,它们之间都有关系,比如身口意三业,有分善恶与无记,就是说身业有善恶与无记,口业有善恶与无记,意业有善恶与无记。身业有共与不共业;口业有共与不共业;意业有共与不共业,它们之间都有关系。
 
三、业的活动:
 
我们造业后,来世要受果报,它们的活动过程是怎样的?其实,业的活动就是我们生死轮回的相续,我们日复日年复年的生活着,这就是业的活动。我们在受业报的过程中,又再造新的业因。比如说,我们有这样的身体,脑袋和思想,那是过去的业形成的;但是今生的我们仍然利用现世的身心继续造业,故我们的业报不一定是前世带来的,有些是今世做,今世受。比如说抽烟,今生通过一些因缘,你染上了烟瘾;但是今生也可能下决心把它戒掉,这也是业。所谓业是种种行为造作,然后引发其他的因果报应,所以学佛者不应该误会业是前世带来的,我们可通过修身,修戒,修心和修慧,使重业轻受,轻业消除。如有人认为生病是过去的业报,就不去医治,那就不对。我们今世可造业也可以转变业果,因为不是所有的业都是定业,有许多业是不定业,它是随着不同的因缘而转变相续下去的。我们的业如瀑流,并没有停止不变的业因,这句话怎样讲?有些人以为我们造的业因储藏起来不动,遇到了某一些原因,就形成果报,这是不对的!而是我们造了种种业行为之后,它们互相影响,一直产生变化,延续下去。如果影响他的外缘不够强,它的变化就很小,所以你就以为它不动;如果外缘势力强大,它就形成了一个大的果报。打个比喻:你小时候打死一只蟑螂,这个业有很多,一个是你的行为,一个是你与蟑螂的关系,更有你当时起的恶念--杀心。这个恶念延续下来到今天,一直在你的心中,但是你把它遗忘了。它一直延续影响扩大,使你将来会打老鼠,乃至以后会杀人。但是如果你造了一些善业,如持戒,忏悔等,它又会减小,甚至会消灭。我们眼前所见到的山河大地,屋子,一切花草树木等,都是过去业的活动所形成的果报。它显现在眼前,我们对它内心执著,又升起新的内心造作,以后它又会形成新的果报,所以说山河大地也是我们业的活动与果报。
 
四、业的造作者:
 
业的造作者并不是单一的个体,并不是一个“我”再造业,它的主谋是五蕴当中的“行蕴”。这个“行蕴”就是造作的种种心。五蕴的“行蕴”当中包含着我们的种种烦恼,这些烦恼没有主人,烦恼本身就是烦恼,并不是有一个主人说他有烦恼,也不是有一个人有烦恼,当中没有一个“我”,他没有一个主宰者。假如我们有修行,断除一些因缘,那烦恼就没有了,故造业者实在是不可得。但是认为没有“东西”在造业也不对,它是五蕴当中的行蕴中的烦恼在造业。比如说天下雨,大地潮湿了,这是因为雨水弄湿了它,这当中没有主宰者使它潮湿。同样的也没有人在造业,而是烦恼驱使“业”向前继续活动。我们过去造种种的业形成力量(业力),加上过去与现在种种烦恼的引发,使我们所做的行为向前继续推动。烦恼本身没有主人,你今天有嗔心,但明天可能就没有。如果你有修行,嗔心就会消灭,所以嗔心没有主人。以佛法来说,它是五蕴法因缘生灭的相生相续的幻相,既是五蕴之间的种种法互相作用--相生互相一个接着一个的延续下去,就形成了幻相。好像瀑布形成这个例子:水一滴一滴的从高处相生相续地泻下来,就形成了一个我们以为“瀑布”的幻相。同样的,在我们五蕴身心相生相续的过程中,形成了一些幻相,因为我们有执著,我执,就以为有造业者,有受业者,而实际上业与制造者,只不过是因缘生灭的幻相。既是说造业者,受业者只不过是五蕴的生灭,也就是因缘的生灭幻相罢了。我们再以瀑布这个幻相来做比喻:有一个瀑布,下面有一块石头,经过长年累月的小滴冲击,石头变得光光滑滑的,你就会说瀑布把石头冲的光光滑滑的。同样的道理,里面并没有瀑布,只不过有很多很多的水滴连续的泻下来,经过了很久,石头就光滑了。并没有一个单一的个体使石头光滑,而是不知几千万滴的水把石头冲的很光滑。同样的道理,五蕴形成我们这个身心,而它又把我们向前推动,使得我们以为有人在造业。
 
五、业的止息:
 
修行解脱者,进入无馀涅盘后,他今生的果报身都舍掉,不再执取,以后再也不会在三界六道中受生,既是不受后有。业的止息并非把它完全灭除,这是断灭见;或是把所有的业果受完后,业才止息。正确的说法是当业没有烦恼为缘,将来的业果就不会生起。比如说,新加坡的蓄水池里有很多水,你家要装置水管,再开水龙头,自来水才会到你的家里来。如果没有这些设备,你家就没有自来水。在此比喻中,水管是外缘,蓄水池里的水是业因,业因没有外缘的引发,是不会形成果报的,此称为业的不生。我们千万别误会,以为解脱者把所有的业完全断除,而是他们没有为外缘,业果就不能生起。故经中说:此灭故彼灭,此生故彼生。此话之意是:我们现在的烦恼不生起,将来的业有也没有机会生。因为互相因缘作用,有因必须要有缘,缘不生,因就不会生成果报,所以此灭故彼灭。没有业果就不可讲有业因,因,果是相对的,没有儿子就没有爸爸,没有爸爸就没有儿子。比如我现在出家了,我不是爸爸,但是在座各位有孩子的,就是你孩子的爸爸,那你就有爸爸与孩子的因果。如果没有业果,业因就不可得。打个比方说:这里有一罐油,如果没用它来点灯,那就不可说它是灯的因,如果用它来炒菜,吃了就排泄出去,怎莫可以说油是灯的因,故没有果就没有因。一个人没有烦恼,那就不会受果报,过去所做的一切就不能称为业因。所以烦恼的止息,就是业的止息,并非断尽业因来止息业,也不是承受完所有业果来止息它。
 
六、业的自性:
 
佛法中所讲的“缘起性空”是最讲究的法。这句话之意是:一切法都是众因缘在生灭,它的本性不可得,起行本空,没有自性,不是永恒存在,是无偿的,这是万法的实相,就是空相。这个业也是万法,除了一些少数的无为法以外,一般的法都是业的作用。业是因为众生执著而有;我们迷惑,在这缘生缘灭的万法中执著而做种种行为与造作,使他向前延续,这其中一无所得,没有东西在生灭。一个有智慧的人去寻求业的生灭相,其实是不可得的,因为它没有一个完整的自相,自体,故业没有自性。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经论上对业的解说:
 
①、“诸业本不生,以无定性故;诸业亦不灭,以其不生故。”这句话之意是:一切业本来不生,只有迷惑者才看到业的生灭。比如我们从凌晨二点到六点,坐在森林里观察“雾”,我们看到朦胧的雾,观看它合适生灭?又比如我们把冰放在水里,冰慢慢的溶解,那它何时不见掉?我们不能够看不到冰就说它不见掉,它一刹那一刹那溶成水,当你看不到它的形状时,你说它灭掉。同样的,我们看到雾的形状时说有;我们看不到它的形状时说灭。如果我们真正坐在那寻找的话,是看不到它的生;同时等它“生”出时,在坐在那儿观察:早上阳光照到“雾”,你也看不到它的灭。
 
只不过经过一个时候,你就会发现到看到有一个自体,自性的“雾”,就认定它在或不在,结果就发现它生,它灭。而实际上是没有“雾”在生,“雾”在灭。只不过是空气冷了,水分子慢慢的增加凝结起来,我们就看到朦胧的一片,你就认为“雾”“生”了。当阳光普照大地,空气热了,水分子慢慢蒸发,“雾”慢慢不见掉,你就认为“雾”“灭”了。就是这么一回事,里面没有“雾”。“雾”是我们给那片蒙蒙的水份一个名称罢了。所以业报也是如此,它没有生,因为没有自性;因为没有生,所以它没有灭。
 
②、“若诸世间业,从于烦恼出,是烦恼非实,业当何有实。”这话之意是:世间的一切业报都是由于烦恼而生,但它本身是不实在的;现在烦恼,待会儿就快乐了,明天又烦恼了。它是变化无常,不实在的。不实在的东西做出来的东西,怎么是实在的哪?因为业与烦恼幻生幻灭,所以我们才可证悟到解脱。既是说:如果业是实在的,我们就不可能解脱。因为业本身是如幻如化的生灭,它没有自性,是不实在的,没有人束缚你,一切都是我们迷惑,执著而认为实有,当我们把这个执著放下,我们就解脱,不会被这个业所转;如果业是实在的,有自性的,我们把执著放下的话,那么这个业还是存在,阿罗汉就不可能解脱生死了。
 
七、轮回之迷
 
我们对轮回产生迷惑的原因:
 
1、我们生不知来自何处?死不知往那里去?我们没有宿命通,不知道过去世怎样来?我们没有天眼通,不知道将来死了往哪去?结果我们生起一些邪见,胡思乱想,想出一套道理。
 
2、当我们还活着的时候,听到见到他人讲一些生前死后的事,因为我们本身没有体验,不知是要信或不信?不知是真还是假?
 
3、世间有很多宗教和学说,在解说人生的来去时,讲法都不一样,我们没办法判断谁是谁非,结果对这个轮回就迷惑,不知道是否有此事。
 
八.轮回的证据
 
⑴再生转世的记载:有些人能记得他的过去世,今生是从哪里转世而来,被人家报导出来;中国有这样的事,印度以前就有了,现在的西方也有这样的报导。
 
有一个人,他出生后还记得前生的父母亲、儿子;是某个地方的人;住怎样的房子等等。有些科学家,或好奇者带他去寻找,结果找到了。他的前世的儿子已经变成老公公,他说出那个人名字,小时候所发生的事情,结果证实是他前世的儿子,那些科学家以及好奇者都相信他。
 
十多年前《海峡时报》曾经记载了一个女孩,她自称前世是埃及一个法老王的婢女,法老王死后,他是其中的一个陪葬者,她被关在金字塔里,不能出来,就死在里面。由于它记得法老王埋葬的金字塔的入口处,并且知道怎样开了,她带专家去试验,结果发现真的是如此。这就是再生转世的真实记载,这就证明了我们有前生。
 
⑵通灵的现象:既是灵媒,这些人能与死人通消息,这种现象证明人死后并不是什么都没有了。这些灵媒的神识可以离开身体,让死者上他的身讲话,这声音就是死者的声音,这证明人死后并不是一了百了,还是在活动中。
 
⑶天才儿童:他们生下来不必学习就有特别的能力。最近报道一个六岁的女童,他的父亲发现她有特别的能力,他放下电脑的工作,专心教导她,结果十二岁的她考上了大学,十六岁要考取博士学位,她的愿望是要当一名大学教授。一些天才音乐家,如莫扎特、萧邦等,有些小小年纪就会拉提琴,有些会作曲,他们的天份是前世的业带来的,是不需要学习就会的。
 
⑷催眠术:现在的催眠术很厉害,有一些人通过催眠后,可以讲出前生的一些事迹。一些心理学家对这些事情半信半疑,但经过研究,调查后发现真有此事,这说明每个人都有能力记忆起前世,因为他们在清醒时被现前的境界所转,所以没有办法回忆。
 
⑸宿命通与天眼通:一些有高深禅定工夫的修行人,可以用宿命通,知道自己或他人的过去世,或是以天眼通知道自己或他人的未来世。在印度的喜马拉雅山附近,有许多修禅定者能入很深的禅定,他们有宿命通,知道过去世与未来世,有些修禅者甚至能观察到八万劫以前的事情,他们相信有轮回,所以印度是世界上第一个相信有轮回的国家。
 
九、对业与轮回的误解:
 
佛教徒相信业、相信轮回,但对他们有误解。
 
⑴、有些人认为佛教的业与轮回,是释迦牟尼佛从印度教的修行者那学习来的,而事实上并不是。业与轮回是世间的真理,因为印度的一些外道先发现,他们演说出来,而释迦牟尼佛是一位觉者,自觉觉他,觉行圆满,觉悟这世间的真理,它所讲演的佛法也必定符和真理,外道把这业与轮回先讲演出来,佛陀也阐释业与轮回的道理,但这并不等于释迦牟尼佛所讲的业与轮回是向外道学习来的。
 
⑵、释迦牟尼佛诠释的业与轮回与外道所讲的不一样:佛教认为业与轮回是无作者、无受者、没有主宰,佛陀说诸法无我,故无造业与受业者;印度外道发现业与轮回的存在,但是却找不出原因,他们认为业与轮回有一个主宰者--大梵天;而佛教认为业与轮回没有主宰,这只是世间自然的法则,以佛法来讲,既是“法尔如是”。
 
⑶、业与轮回是假有的幻相,我们相信业与轮回,但千万别把它当作是实有,它是假有,因缘幻化而有,不实在的。这个业非常,非独立存在。“业非常”之意既是:有些人认为在百千万劫以前造一个业因,它可以储存不变,留到今世才受报,这就是“常见”。如果一个东西“常”,它就不会再变化,故业非“常”。“业本身不是独立存在的”此话之意既是:我们造了一个业,它并不是独立形成的,是众多的东西配合成的;即是我们造业时,并非只造了一个业,而是同时造了很多业。这些业之间互相为因缘和合而生成。所谓因缘和合,既是一个东西,并非由单独一个东西生起,而是由很多东西互相配合而形成的。业也是如此,既然是因缘和合,它不是单一的,不是独立一个存在的,它是由很多东西互相影响,因缘和合而形成的。比如:我们做了一个偷盗的业,人们往往会认为它是单一的行为表现,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它是贪心、有恶朋友、或是没福报,需要它,但又得不到,而造成要偷盗。业是不能断灭的,他一直向前延续,与不同的外缘作用,就有不同的转变。当它转变形成了果报,我们就要受报;它不形成果报,咱们就无需承受了。
 
二、十二因缘
 
十二因缘是佛教的基本道理,初学佛者要学习佛法,首先就得认识三宝、四圣谛及十二因缘。根据经典的记载,佛陀在菩提树下觉悟时,就是观这十二因缘。十二因缘说明有情流转生死的前因后果,在此流转中唯是烦恼、业行及苦果(即惑、业、苦);它们相依,因缘生灭的相续流转,使到我们感受到有个人生的过程,有一个生命在生死轮回;实际上这其中无有主宰者、没有作者、也没有受者。
 
佛说十二因缘是一大苦聚,我们学习十二因缘就是要明白苦在哪里?要从十二因缘当中怎样得到解脱。
 
十二因缘又称为十二缘起支。此十二支互相为因果,因为一个因缘升起,而造成另一个因缘也生起,故佛经中常说:“此有故彼有,此灭故彼灭。”这句话的意思是:有这样的东西生起,所以另外一样东西也跟着生起;有这样的东西消灭,另外一样东西也跟着消灭。
 
一、十二因缘三世二重因果:
 
第一重因果:过去因到现在果。
 
过去因:无明是过去迷惑。行是过去造业。
 
⑴、无明:我们迷惑无知,对善恶因果不明白,于佛、法、僧三宝不明白,也不知不觉,这就称为“无明”。在十二因缘中的“无明”是过去世烦恼的总称。
 
⑵、行:因为无明使我们迷惑,发动心驱使身,口,意造业,此称为“行”。此造作产生将来的果报,既是我们今世所受的善恶诸业的果报,所以“行”就是业报,使我们投胎轮回生死。现在果:识、名色、六入、触、受是现在苦果。
 
⑶、识:众生前生死时,名色(精神与物质)的活动散灭,而转成另一系列的精神活动。好像前世是人,死后转生为乌龟,那做人的精神活动就灭,转变成为乌龟的精神活动。因惑业导致,此“识”重新入胎。此“识”与前六识(眼、耳、鼻、舌、身、意)不同,在此处特别指入胎的“识”。在南传佛教只说为“识”,但大成佛教的唯识宗说是第八识--阿赖耶识。我们死后,生前的名色散掉,心识继续活动,形成意生身,也就是中阴身,它能够入胎。
 
⑷、名色:名者心也,“色”者身也。“识”入胎后,身躯及精神组成胞胎。胞胎渐渐长成,物质的身躯慢慢的形成,就有六根;精神活动也慢慢产生知觉。在这成长的过程中,当它六根还没圆满生成时,精神活动成为“名”,身躯的生长称为“色”。实际上现在我们也有“名色”,既是眼前身心的精神称为“名”,身躯称为“色”;但当胎儿生长时,六根未具,精神与物质的活动,称之为“名色”。这是为了区别它们之间的不同,而特别给予的名称。
 
⑸、六入:名色慢慢生长,六根生出来后,就有“六入”。因为我们从此得到消息,知道外境,故称为“六入”。“六入”又名“六根”,即眼、耳、鼻、舌、身、意。因为“六识”从此生起,像树根能长出树木,故称为“六根”。六根成长依胞胎,成长圆满之后胎儿就从母胎中出来,此时六根就完全具足。
 
⑹、触:根、尘、识和合的心理作用,成为“触”。此事一个心理作用,成为“心所”,并非两个东西接触之意。胎儿从母胎中出来后,六根就接触到外境。胎儿一出世,第一个接触外境的是身触,而第一个受是苦受。同样的,眼、耳、鼻、意,与外境接触时,也产生眼触,耳触、鼻触、舌触和意触。由识至受皆由过去业力引起、不自在故是苦果。
 
⑺、受:有了这个触后,就可感受外界的事物,而生起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舍受。十二因缘从“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一直到“受”,这些都不是我们所需所要,是因为过去无明造业,现在承受到果报,而使我们拥有之。
 
第二重因果:现在因到未来果。
 
现在因:爱、取是现在迷惑。
 
有是现在造业。
 
⑻、爱:我们有了受,就迷在其中,对于所受之事物产生贪爱。因为有了受就有“爱”,对这个受染着、渴求。比如用黑布包住眼睛,整天不让它看东西,肯定它受不了,会觉得很辛苦。眼睛整天爱看东西,对境界贪爱不以受为苦,使我们对这个贪爱产生种种的执著。此贪爱有很多种,主要有两种:一者、境界爱,比如我们对于所看到的东西起爱染心;二者、自体爱,即是我们贪爱有一个“我”,贪爱这个身体是“我”。由此贪爱引发一切烦恼而起种种造作。
 
⑼、取:由于这个贪爱心加深执著,不愿意舍离,称为“取”。不止不愿舍离,还希求将来获得更多,即是希求将来有。取可分为四种:一者、欲取:即是我们执著,希望获得更多自己贪爱的东西,称为欲龋二者、见取:对于我们的知见、思想起贪爱,追求更丰富的知识,认为自己懂得道理是最好、最优胜的而执著它,称为见龋三者、戒禁取:此亦是一种贪爱,执著守持某些戒律能解脱,能得福报等等。四者、我语取:此是对我的贪爱。这些执著都是贪,是我们过去的业习,现在显现出来。比如你有抽烟得业习,现在眼前有一只香烟,就对他起贪爱;没有抽烟业习的人,就无此贪。我们过去有种种业习,现在境界当前,就起种种贪爱。在这十二因缘中的“爱、取”既是眼前的迷惑,也就是一念“无明”之心。无明有贪、瞋、痴等种种的烦恼,但是此十二因缘中特别指的是贪爱,它最严重,可以引发业力形成将来的果报。因为我们渴求、贪爱、使到将来它形成果报,固在十二因缘中,贪爱占很重要的位置,因“爱、取”故生将来“有”。
 
⑽、有:因为我们执取渴求,希望将来拥有许多东西,因执著而产生了将来之“业有”,称为“有”,这个“有”又称为“三有”。一者、欲有:既是欲界的业报;二者、色有:既是色界的业报;三者、无色有:既是无色界的业报。此(业)有由爱、取(烦恼)所发动之身、口,意三业而生之新业因,令此生死后,再生之识得到滋润。未来果:生、老死是将来的苦果。
 
⑾、生:依爱、取形成的惑业,成为业力,使苦果不能止息,继续发生,我们的身体败坏后,未来世再从新投胎受生。
 
⑿、老死:有生故,将来必有生理及心理退化、贪生怕死、厌老死等身心之苦,故说五蕴之十二因缘相续,无有穷尽,它形成一连串的因果。
 
十二因缘就是因为有无明,所以有“行”之造作;因为造业而入胎,故有入胎之识;因为入胎,名色就展开活动,它扩展、扩大,就产生了六入;胎儿的六根圆满后就出世,然后与外面的境界接触;根、尘、识和合产生触的心理,有了触就产生受,过去我们贪爱的业习就会引发出来,爱即生;爱加深就有取,使我们希求它再来、再有,就形成了有;有将来的业,促使我们再来生,再来死。
 
这十二因缘就是有情众生的流转生死的前因后果,它的流转并不是直线式,而是一个轮转。既是过去的无明,造成现在的受;现在的无明,就是爱、取;现在的爱、取,就是下一世的无明,它一直循环不息,周而复始。在十二因缘中,我们要知道有迷惑,因迷惑而造业;造业后我们就要受业的果报--苦果。在受苦果的当中,我们继续迷惑,继续造业,造业后又再受报,这样的循环作用,称为十二因缘的流转。
 
二、缘起:
 
一切诸法都依托众缘和合而生,缘尽则散灭,所谓“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众缘和合时我们就以为它生,因缘散了我们就以为它灭,故名缘起。缘起是指在因缘作用下之法性,既是一种原理、法则。
 
三、缘生:
 
因缘成熟,果报生起,称为缘生。缘生是指缘起法中所生之法,它是一种果报。
 
四、缘生法之共同性:
 
⑴、无主宰:凡是因缘所生之法,都没有主宰者。我们以为事间的一切东西,总是有个主人,有个主宰者,这是一种执著。十二因缘告诉我们没有作者,没有主宰者,那是因为我们无明、无知,产生了种种造业的行为,因而促使我们入胎产生识。现在让我们来看这个识,识是由谁主宰?它没有人主宰,只不过是无明和行的产物。比如一粒种子,放入泥土中,加上阳光、水份与泥土,就发芽生长,这其中没有主宰者。
 
⑵、无作者:无明缘行,行缘识;即是无明生起行,行生起识。这当中无主宰。这其间也没有作者,就是无明作行,行作识,识作名色。从十二因缘来看,造业者是爱与取,那是因为迷惑而造业。迷惑的“受”、“取”并非我,故说无作者。
 
⑶、无受者:在十二因缘中只不过是识、名色、六入,触、受在作用,这其中并没有人在受果报;我们总以为有一个“我”在受果报,这是不对的;那是识、名色、六入,触等种种法在受果报。比如说:有一间亚答屋被火烧,难道是它在受果报吗?不是的。它是亚答屋的叶子,里面的木材等东西,因为加热,就燃烧起来;它燃烧后就灭了,里面没有受果报的亚答屋。由亚答叶、木板等材料组成一间被我们称为“亚答屋”的东西;同样的,由识、名色、六入、触、受形成一系列活动,我们把它称为“众生”,实际上没有一个实体的“众生”在受果报。
 
⑷、无自作用:十二因缘当中,没有一个因缘可以自己作用,必须依靠其它的因缘。好像我们的六根从胚胎来,胚胎从“入胎的识”来,识从业报来等等,所以每一个都是靠其它的因缘生起,它不是自己在作用。
 
⑸、从因生:因为不是自作用,也没有作者在做,故从因生。
 
⑹、不自在:十二因缘的流转,是令我们不自在的;因缘的相生相灭,不是我们所需所要。甚至于这个爱、取也是因为过去的引发来的,里面并没有一个我要爱、我要龋
 
⑺、托众缘转:十二因缘中的任何一支都不可以单独产生作用,它要依靠众多因缘引发,才能转来变去,所以说它需要托众缘转。
 
⑻、无常、苦、无我:十二因缘中的每一支都是无常,如果它不是无常,就会保持不变,不必依众缘生;如果它不是无常,也不会促使其它法的升起。因为无常生灭,才会有不同的东西相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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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路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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