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员讲义的详细分析
第七讲讲义
报关员考试精讲班第7讲讲义
第二节 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
一、概述
(一)概念
1、一般进出口货物的含义
在货物进出境环节缴纳了应征的进出口税费,并办结了所有必要的海关手续,海关放行后不再进行监管的进出口货物。
一般进出口货物是从海关监管的角度来划分的,一般进出口货物海关放行后不再进行监管。这里的一般进出口货物是相对于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口货物而言的,因为这些货物都需要经过前期和和后续的监管阶段。
2、一般进出口货物和一般贸易货物的区别:
(1)一般进出口货物是按照海关监管方式划分的进出口货物,是海关的一种监管制度的体现。是相对于保税货物、暂准进出口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而言。
(2)而一般贸易货物是按照国际贸易方式划分的进出口货物,也就是说一般贸易是属于国际贸易方式的其中一种贸易方式。
国际贸易方式:是指营业地在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当事人之间进行货物买卖所取得的具体交易方法和商品流通渠道。
贸易方式主要有:一般贸易(逐笔售定)、补偿贸易、进料加工、来料加工、易货贸易、寄售、招标、拍卖等
★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货物:可以是一般进出口货物,也可以保税货物或特定减免税货物等。
★一般进出口货物可以是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也可以是以别的贸易方式进口。
只要进口的时候不需要经过前期阶段和后续阶段的就属于一般进出口货物。
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就是他们划分的角度不同。
(二)一般进出口货物的特征:(具有三个特征)
1、在进出境时缴纳进出口税费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按规定缴纳税费。
2、进出口时提交相关的许可证需要提交许可证的,要提交许可证。
3、海关放行即办理结关手续。
(三)范围(12种) (重要考点)
1、不享受特定减免税或不准予保税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
2、转为实际进口的原保税货物
3、转为实际进口或者出口的原暂准进出境货物那么这第2和第3种情况是属于非一般进出口货物向一般进出口货物的转变。因为保税货物在进境的时候并没有缴纳关税,因为保税货物最终目的是要复运出境的,所以进口的时候没有进行征税。而如果说,这些保税货物,不复运出境了,例如说,在加工贸易来料加工的货物,进口之前进行了备案,那么在规定的时间内,就应该要复运出境,如果这些保税货物不复运出境了,要转为在我国境内销售,在转为内销的情况下,就属于一般进出口货物的范围,要缴纳关税,如果这些货物属于国家限制类进口货物,要提交许可证的,还要向海关提交许可证。
4、易货贸易、补偿贸易的进出口货物易货贸易:是买卖双方之间进行的货物或劳务等值或基本等值的直接交换。补偿贸易:交易的一方在对方提供信贷的基础上,进口设备或技术,而用向对方返销进口设备及或技术所生产的直接产品或相关产品或其他产品或劳务所得的价款分期偿还进口价款的一种贸易做法。(含义了解即可)
5、不准予保税的寄售代销贸易货物寄售是一种委托代售的贸易方式,寄售人(是卖方、或者是货主)先将准备销售的货物运往国外寄售地,委托当地代销人按照寄售协议中的条件和办法代为销售的方式。
6、承包工程项目实际进出口货物
7、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口货物
8、外国驻华商业机构进出口陈列用样品
9、外国旅游者小批量订货出口的商品
10、随展览品进出境的小卖品
11、实际进出口货样广告品
12、免费提供的进口的货物: (考点)
(1)外商在经济贸易活动中赠送的进口货物;
(2)外商在经济贸易活动中免费提供的试车材料等
(3)我国在境外的企业、机构向国内单位赠送的进口货物
判断题:
我国在境外的企业、机构向国内单位赠送的进口货物属于特定减免税货物。
答案:错
程序
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的程序不需要经过前期阶段,也不需要经过后续阶段。只需要经过进出境阶段,包括四个环节:
※进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
(一)进出口申报:
1、概述
(1)含义:(了解)
报关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地点,采用电子数据报关单和纸质报关单形式,向海关报告实际进出口货物的情况,并接受海关审核的行为。
(2)申报的地点:
①进口货物应当在进境地海关申报
②出口货物应当在出境地海关申报
③经过收发货人申请,海关同意,进口货物可以在指运地申报;出口货物可以在启运地申报。
④保税、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境货物,因故改变使用目的从而改变货物的性质为一般进口货物时,向货物所在地主管海关申报。
讲解:
第①②种情况属于一般情况下货物申报的地点。
第③情况属于转关运输的情况下,货物申报的地点。
※转关运输:指的是进出口货物在海关监管下,从一个海关运至另一个海关办理海关手续的行为。
※指运地:是指进口转关运输货物运抵报关的地点。
例:货物从天津进口,按规定应该是在进境天津海关申报,但是经收发货人申请,海关同意后,进口货物转到北京海关申报进口。北京是指运地。
※启运地:是指出口转关运输货物报关发运的地点。
例:北京的A公司,要从天津口岸出口一批苹果。经过申请人的申请,海关同意后,这批苹果,可以在启运地北京申报,并且在北京办理完整个出口海关手续后,运到天津,由天津海关监管出口。天津就属于出境地,北京是启运地。
※只有转关运输的情况才会出现“指运地”和“启运地”。在本章第8节有详细的讲解。
(3)申报的期限(重要考点)
①进口货物:运载进口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或星期日的,顺延到节假日或星期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②出口货物: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
③经海关批准允许集中申报的进口货物,在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申报。
④特殊货物,经电缆、管道或其他方式进出境的货物,按照海关规定定期申报。
⑤超期3个月由海关变卖处理(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
⑥不宜长期保存的货物,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处理。
多选题
下列关于进、出口货物申报期限的表述正确的是:
A、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货物进境之日起14内,向海关申报
B、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向海关申报
C、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
D、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装货后的24小时向海关申报
答案:B、C
断题
对于经电缆、管道等方式输送进出口的货物,如水,原油、电力、天然气等,应该由经营人按主管海关的要求,定期向海关申报。
答案:对
(4)申报日期: (重要考点)
指申报数据被海关接受的日期。
①无论以电子数据报关单方式申报,还是以纸质报关单申报,海关接受申报数据的日期即为申报日期。
②电子申报被退回,重新申报的,申报日期为海关接受重新申报的日期。
③先采用电子数据报关申报,后提交纸质报关单申报的情况,海关接受申报的时间以接受电子数据报关单申报的日期为准。
④直接使用纸质报关单,海关关员在报关单上签字表示接受申报的日期为海关接受申报的日期。
★要掌握记忆,是历年经常出题的考点。
多选题:
关于海关接受申报的时间,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经海关批准单独以电子数据报关单形式向海关申报的,以海关计算机系统接受申报时记录的日期为申报日期。
B、经海关批准单独以纸质报关单形式向海关申报的,海关关员在报关单上签字表示接受申报的日期为海关接受申报的日期
C、在先以电子数据报关单向海关申报,后以纸质报关单向海关申报的情况下,海关接受申报的时间以海关接受纸质报关申报的时间为准D、在采用电子和纸质报关单申报的一般情况下,海关接受申报的时间以海关接受电子数据报关单申报的时间为准
答案:ABD
5)滞报金
没有按规定的期限申报的,由海关按规定征收滞报金。
①计征起始日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为起始日,海关接受申报之日为截止日。
②被海关撤单,需重新申报的。计征起始日为以撤消原电子数据报关单之日起第15日为起始日,以海关重新接受申报之日为截止日。
③超期3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变卖处理。申请人要发还余款的,要扣除相关的费用。例如说仓储费,滞报金等。滞报金的征收以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为起始日,以该3个月期限的最后一日为截止日。
※滞报金的日征收金额,为完税价格的千分之0.5征收。
※以元为单位,不足一元的部分免征。
※起征点为:50元
单选题
某批进口货物,自载运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已超过三个月,收货人或其代理人仍未向海关申报。这种情况海关应采取下列选项中的何种方式处理:
A、将货物提取变卖,价款扣除各项费税后,余款保存一年,经收货人申请可以发还,逾期无人申请的上缴国库
B、将货物扣留,待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报关时罚款处理
C、将货物没收,全部变价上缴国库
D、将货物扣留,待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报关时,除按日征收滞报金外,加处罚款
答案:A
解释:在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内容中,还有详细的介绍。
2、申报步骤:
※申报步骤:准备申报单证--申报前看货取样--申报
(1)准备申报单证
①有两类单证:主要单证、随附单证
※主要单证:报关单
※随附单证:基本单证、特殊单证、预备单证
※基本单证—货运单据和商业单据。
例如:进口提货单、出口装货单、商业发票、装箱单等
※特殊单证—涉及到外贸管制、外汇管制、税率优惠等政策证明文件
例如:进出口许可证、原产地证明、出口收汇核销单、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等
※预备单证—海关审单、征税时可能需调阅或者收取备案的。
例如:贸易合同、进出口企业的有关证明文件
★考点:掌握记忆哪些属于基本单证、哪些属于特殊单证、哪些属于预备单证,要区分开来,容易出题的考点。
多选题:
在下列报关单证中,海关认为必要时需查阅或收取的预备单证是:
A.报关委托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
B.货物原产地证明
C.贸易合同
D.提货单或装货单
答案:A、C
解释:B原产地证明归入特殊单证,提货单或装货单属于基本单证。假如说还给出报关单,要知道,报关单属于主要单证。
②准备申报单证的基本原则
※主要单证(报关单)填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随附单证(基本单证、特殊单证、预备单证)必须:齐全、有效、合法。
※主要单证(报关单)与随附单证数据必须一致。
(2)申报前看货取样(仅对于进口货物而言)
①目的:准确确定进口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了解货物的状况,便于正确申报。
②做法:收货人提出申请;海关同意并派员现场监管。海关开具取样记录和取样清单,取样后收货人要在取样记录和取样清单上签字确认。
多选题: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在申报前向海关申请提取货物样品,应具备下列哪几个条件:
A、货物进境没有走私违法嫌疑
B、通过外观无法确定货物的归类情况
C、拟以保税方式向海关申报
D、收货人为A类企业
答案:AB
解释:法律法规的内容中,有详细的解释。通过外观无法确定货物的归类情况时,可向海关申请提取货物样品,但该货物进境没有走私违法嫌疑
(3)申报(重要考点)
采用:电子数据申报和提交纸质报关单申报相结合。
判断题
一般情况下,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海关申报手续,报关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纸质报关单或电子数据报关单的形式。两种形式均属法定申报,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答案:错
解释:一般情况下应采用电子数据申报和提交纸质报关单申报相结合。两种形式均属法定申报,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02年考题。
①电子数据申报:
※申报方式:(4种)A、终端申报方式B、委托EDI申报方式C、自行EDI方式D、网上申报方式
※申报结果:(2种)
A、接受申报:报关单位收到海关反馈的“接受申报”的报文和“现场交单”或“放行交单”通知,表示申报成功。
B、不接受申报: 报关单位收到海关反馈的不接受申报的报文后,表示申报不成功;应根据报文提示的问题进行修改,并重新申报。
②提交纸质报关单和随附单证:(时间要掌握,考点。)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自接到海关“现场交单”或“放行交单”通知之日起10日内,持打印的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并签名盖章,到货物所在地海关提交书面单证并办理相关手续。
结合前面章节的内容思考题:假如说报关单位在10日内没有正当理由,没有按规定持打印的纸质报关单去办理相关手续,海关撤消报关单的,那么对于报关员应该一次记几分?
判断题(2004年考题)
在一般情况下,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先以电子数据报关单形式向海关申报,海关接受并审结电子数据报关单后,进出口货物收经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自接到海关“现场交单”或者“放行交单”通知之日起10日内,持打印的纸质报关单,备齐规定的随附单证并签名盖章,到货物所在地海关提交单证并办理相关海关手续。
答案:对
★注意:一旦海关接受申报,该申报数据即产生法律效力,报关单位需对该申报负有法律责任。
(4)修改申报内容或取消申报:(6种情况可以修改,重要考点)
注意:海关接受申报后,申报内容不得修改,报关单证不得撤销;确有正当理由,经海关批准,可以修改或撤销
①、报关人员操作或书写错误造成申报差错,但未发现有走私违规或者其他违法嫌疑的;
②、货物放行后,由于装配、装运等原因造成原申报货物全部或部分退关;
③、进出口货物在装载、运输、存储过程中因溢短装、不可抗力的灭失、短损等原因造成原申报数据与实际货物不符的。
④、根据国际惯例先行采用暂时价格成交、实际结算时按商检品质认定或国际市场实际价格付款方式需要修改原申报单据的。
⑤、由于计算机、网络系统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电子数据申报错误的;
⑥、其他特殊情况经海关核准同意的今年的教材与去年相比,删掉了“海关审价、归类审核或专业认定后需对原数据进行修改的”。
增加了一个是“进出口货物在装载、运输、存储过程中因溢短装、不可抗力的灭失、短损等原因造成原申报数据与实际货物不符的。”
★特殊情况:(重要考点)海关已经决定布控、查验的进出口货物,以及涉及到有关案件的进出口货物的报关单在“办结”前不得修改或撤消。
多选题:
进出口货物申报后确有正当理由的,经海关同意可修改或撤销申报。下列表述中哪些情况可以修改或撤销货物报关单()。
A、由于计算机技术方面的原因而导致的电子数据错误的
B、海关在办理出口货物的放行手续后,由于装运、配载原因造成原申报货物部分或全部退关的
C、海关已经决定布控、查验的进出口货物
D、发送单位或申报单位有关人员在操作或书写上的失误,且未发现有走私违规或者其他违法嫌疑的;
答案:ABD
※修改应该提交的单证(参见教材P88)要掌握,教材新增加的内容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的第二、三、四个环节在下一讲中学习。
第八讲讲义
报关员考试精讲班第8讲讲义
(二)配合查验
(二)配合查验
1、海关查验:
(1)含义(了解) 指海关依法确定进出境货物的性质、价格、数量、原产地、货物状况等是否与报关填报内容相符,对货物进行实际检查的行政行为。
(2)查验地点: 海关监管区或装卸现场;特殊情况海关可以派员到监管区外进行查验。
(3)查验方式
※彻底查验、抽查
※检查操作分为:①人工查验②设备查验
(4)查验时间:(了解)
海关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正常工作日;特殊情况经申请也可以在其它时间查验。
(5)复验海关可以对已查验货物进行复验
★什么情形下可以复验(重要考点)(4种情况)
①经初次查验未能查明货物的真实属性,需要对已查验货物的某些性状做进一步确认的;
②货物涉嫌走私违规,需要重新查验的;
③进出口收发货人对海关查验结论有异议,提出复验要求并经海关同意的;
④其他海关认为必要的情形
★已经参加过查验的查验人员不得参加对同一票货物的复验。
(6)径行开验:
①报关单位不在场,但须有见证人在场(仓库管理人员等),并在报告上签字。
②可以径行开验的情形(考点)
A、进出口货物有违法嫌疑的
B、经海关通知查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届时未到场的
判断题
某企业向当地海关申报进口一批烤面包机,货物已运抵海关监管区内的仓库,海关根据情报,在没有通知该公司的情况下,由仓库人员陪同对这批货物进行了查验,发现该批货物是高档音响器材。该企业以海关查验时报关员不在场为由,拒绝承认查验结果。因此,当地海关不得以此对其进行处罚。
答案:错
解释:本题属于海关径行开验的情况,报关单位不在场,有见证人在场(仓库管理人员)等,海关可以依法进行处罚。
2、配合查验:
(1)负责搬运货物、开箱、封箱
(2)回答提问,提供有关单证
(3)需要做进一步检验、化验或鉴定的货样,收取海关开具的取样清单
(4)确认查验结果,在《海关进出境货物查验记录单》签字
多选题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配合海关查验的工作主要包括:
A、负责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的包装
B、回答查验关员的询问
C、负责提取海关需要作进一步检验、化验或鉴定的货样
D、签字确认查验记录
答案:ABD
3、货物损坏及赔偿
(1)海关的赔偿范围: 仅限于实施查验过程中(之前和之后损坏,海关不赔偿),由于海关关员的责任造成被查验货物损坏的直接经济损失。
(2)以下情况不属于海关赔偿范围:(重要考点)
①搬运货物、开箱、封箱不慎造成损坏的
②易腐、易失效货物在海关正常工作时间内变质失效的
③正常磨损
④在海关查验之前已经损坏的或海关查验之后发生的损坏
⑤不可抗力造成的货物损失等
★注意: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海关查验时对货物是否受损坏,未提出异议,事后发现损坏的,海关不负责赔偿。
原因:因为没办法确定是否是在实施查验的过程中损坏的。那就容易出现扯皮的事了。所以事先就规定好了,在海关查验时对货物是否受损坏,未提出异议,事后发现损坏的,海关不负责赔偿。
多选题(历年考题)
因海关关员的责任造成被查验货物损坏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可以要求海关赔偿。但下列情况海关将不予赔偿:
A、海关正常查验时所产生的不可避免的磨损
B、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货物的损坏、损失
C、由于海关关员的责任造成被查验货物损坏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外的其他经济损失
D、海关查验时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对货物是否受损坏未提出异议,事后发现货物有损坏的
答案:A、B、C、D
(三)缴纳税费
1、经海关审核报关单,并查验货物无误后,海关根据申报的货物计算税费打印纳税缴款书和收费票据。
2、凭海关签发的缴税通知书和收费单据在限定的时间内(收到缴款书后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费,或在网上进行电子支付。
★了解即可,关于税费的缴纳问题,第五章有详细的要求。
(1)海关进出境现场放行
(四)提取或装运货物
1、海关进出境现场放行和货物结关
(1)海关进出境现场放行:经上述过程后,海关对进出口货物作出结束海关现场监管的决定,允许进出口货物离开海关监管场所的工作环节。
方式:由海关在提货凭证或出口装或凭证上加盖海关放行章实行无纸通关的海关,货物的收发货人根据海关的发出的海关放行的报文,自行打印放行凭证。
(2)货物结关:进出口货物办结海关手续,结束海关监管(表示已经履行完于进出口有关的一切义务。
①海关现场放行:一般进出口货物,海关放行后就可以生产和流通领域,放行就是结关。
②保税货物、暂准进口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放行并不等于结关,海关在一定时期内还需进行监管。放行并不等于结关。
2、提取或装运货物:
(1)凭加盖有海关放行章戳记的进口提货凭证(提单、运单、提货单等)提取进口货物
(2)凭加盖有海关放行章戳记的出口装货凭证办理货物装上运输工具离境的手续
历年考题目 单选题
某外贸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从境外订购一批进口货物,在如实申报、接受查验、缴纳进口税费后由海关放行,该公司应凭下列哪种单据到海关监管仓库提取货物:
A.由海关签发的“进(出)口货物证明书”
B.由海关加盖了“放行章”的货运单据
C.由海关签发的“税款缴纳证”
D.由海关签发的进口收汇核销专用报关单
答案:B
3、申请签发证明联:
需要海关签发证明的,可以向海关提出申请,海关在签发证明的同时通过电子口岸执法系统向有关单位传送相关数据进行备案,常见证明如下:
(1).进口付汇证明
(2).出口收汇证明
(3).出口收汇核销单
(4).出口退税证明
(5).进口货物证明报关单有几联( 参见教材P294)
※进口报关单(一式五联)1、海关作业联、2、海关留存联、3、企业留存联、4、海关核销联、5、进口付汇证明联
※出口报关单(一式六联),他们两者第一联到第5联基本上是一样的:1、海关作业联、2、海关留存联、3、企业留存联、4、海关核销联、5、出口收汇证明联6、出口退税证明联
出口收汇核销业务分以下步骤
出口单位办理出口收汇核销业务分以下步骤:
1.新出口单位办理档案备案手续,在银行开立一个外汇帐户。
2.进入“中国电子口岸”,上网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
3.到外汇局领取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
4.进入“中国电子口岸”,对出口收汇核销单进行口岸备案。
5.在海关办理出口货物报关手续。
6.海关在货物放行后,在报关单的其中一联也就是,出口收汇证明联上面盖放行章。
7.接下来到在银行办理出口收汇手续,银行收到外汇后,会在出口收汇核销单上盖个章,证明外汇已经到帐。
8.接下来呢,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持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出口收汇证明联和出口收汇核销单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多选题:(历年考题)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办理完毕提取进口货物或装运出口货物的手续后,如有需要,可以向海关申请签发有关货物的进口、出口证明。海关签发的常见证明主要有:
A、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证明联)和出口货物报关单(收汇证明联)
B、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证明联)
C、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货物证明联)
D、进口货物证明书
答案:ABD
解释:报关单没有进口货物证明联。
判断题:
四川成都一家企业对外出口一批自行车,经转关至广州黄埔口岸装船出境,该笔业务对外收汇53万美元,根据我国现行的外汇管理规定,该企业应该向成都市外汇管理局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并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答案:对
判断题2:
我国A公司给客户邮寄一批样品,该出口样品不需凭出口收汇核销单办理报关手续。
答案:对
解释:给客户邮寄一批样品,不涉及到收取外汇的情形。
第九讲讲义
报关员考试精讲班第9讲讲义
保税加工货物的概述
一、保税加工货物的概述
(一)含义
1、概念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不包括储存)
从四个方面来理解此概念:
(1)经海关批准 (2)未办理纳税手续(3)在境内加工、装配后(4)应复运出境
2、保税加工货物(加工贸易保税货物)的形式 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
(1)来料加工境外厂商提供原材料,委托境内工厂加工,产品由外方销售,我方收取工缴费。
(2)进料加工境内企业付汇从境外购买原材料,完成加工,成品销往境外。
※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相同点和区别:
相同点:是 “两头在外”,即原料来自国外,成品又销往国外。
区别:(掌握)
原料 货物的所有权 成品的出向
来料加工 由境外厂商提供, 在加工过程中均未发生所有权的 返给境外厂商(原料提供者)
不需要通过外汇购买。 转移,原料运进和成品运出属于 在来料加工中,我方不承担销售风险,
同一笔交易,原料供应者即是成 不负盈亏,只收取工缴费;
品接受者
进料加工 由我方自己花外汇 原料进口和成品出口是两笔不同 进料加工中,我方是赚取从原料到成品
从国外购买原料. 的交易,均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 的附加价值,要自筹资金,自寻销路,自
原料供应者和成品购买者之间也 担风险,自负盈亏.
没有必然的系
判断题:
保税业务中,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的相同之处是在于料件都需要进口,加工成品都需要出口。
答案:对
单选题
某纺织品进口公司在国内购一批坯布运出境印染,复运进境后委托服装厂加工成服装,然后回收出口。前后两次出口适用的报关程序分别是:
A. 暂准出境和一般出口
B. 一般出口和进料加工
C. 出料加工和一般出口
D. 出料加工和进料加工
答案:C
3、经营加工贸易的企业可以是对外贸易经营企业,也可以是外商投资企业。根据需要设立保税工厂、保税集团
(1)保税工厂由海关批准,专门从事保税加工的工厂或企业。
(2)保税集团同一关区内,由一个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牵头,结合多个加工企业,对进口料件进行不同层次的加工,直至最终产品出口的企业联合体。
保税加工货物的监管模式
本节要求重点掌握的是:非物理围网监管模式中纸质手册管理的保税加工货物,也就是说加工贸易企业不是设在出口加工区中,海关对加工企业的管理,采用的是纸质登记手册管理,这样的保税货物,报关程序是怎么样的,这是第三节大家要重点掌握的内容。
另外还介绍了,非物理围网监管模式中电子帐册管理的保税货物。也就是说加工贸易企业不是设在出口加工区中,海关对加工企业的管理,采用的不是纸质登记手册管理而是电子帐册管理,它的报关程序是怎么样的。
第三个是:出口加工区货物的报关程序,也就是说加工贸易企业是设在出口加工区内,海关对其监管采取电子帐册管理。它的报关程序又是怎么样的。在这里大家把本节的内容结构框架弄明白了,复习过程思路就会很清晰了。
保税货物监管基本特征和要求
1、备案保税(批准保税)
2、纳税暂缓
3、监管延伸
4、核销结关
1、批准保税海关批准货物保税的原则有三个:
(1)合法经营---货物合法、方式合法、企业合法、证件合法
(2)复运出境---所有保税货物的经加工、装配后应该复运出境,且进出基本平衡
(3)可以监管---加工环节、进出境环节海关都可以监管。
2、进口环节暂免纳税保税货物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属于暂时免纳税费,而不是免税,待货物最终流向确定后,海关再决定征税或免税。 3、监管延伸监管的时间、地点都延伸。
※监管时间:
☆一般进出口货物:进境起至提取货物止。
☆保税货物:提取货物之日起(海关保税监管开始),至完成仓储、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或办结海关手续之日止。
※监管地点:
☆一般进出口货物:进出境口岸的海关监管场所
☆保税货物:凡是储存、加工、装配的地点均是海关监管的地点 。
(1)准予保税的期限;指经海关批准保税后,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的时间限制。
(2)申请核销的期限:指保税货物的经营人,向海关申请核销的最后期限。
历年考题 单选题
某医药进出口公司与外商签定一项血液透析机来件装配合同,该合同已于四月二十日执行完毕,装配成品已全部出口。该企业办理该合同的海关和银行保证金台帐核销手续的时间是(该企业采用的是纸质手册)。( )
A.六月二十日以前
B.五月二十日以前
C.七月五日以前
D.十月二十日以前
答案:B
题目没有问原话,但是要把知识点“最后一批成品出运后30日内报核。”才能选出正确的答案。
这是保税加工贸易货物的第三个基本特征:监管的延伸。
4、核销结关:(了解)即结束海关的监管。保税加工货物(出口加工区除外)要经过海关的核销后才能“结关”。咱们在第二节的时候已经举过例子,保税货物要经过核销后,海关才结束对其监管。
第三节重点介绍的是:
三个内容:
1、非物理围网监管模式中纸质手册管理的保税加工货物。
2、非物理围网监管模式中电子帐册管理的保税货物。
3、出口加工区货物的报关程序 这三个内容,
要重点掌握的是第1个内容,涉及到的考点很多,能够出综合实务题的考点很多。
第十讲讲义
报关员考试精讲班第10讲讲义
(一)合同备案
二、纸质手册管理下的保税加工货物及其报关程序(教材96)
纸质手册管理管理模式到目前为止还是“常规监管模式”,以合同为单元的监管模式。
基本程序:合同备案——进出口报关——报核结案
(一)合同备案
1、合同备案的含义:
指加工贸易企业持合法的加工贸易合同,到主管海关备案,申请保税并领取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或其他准予备案凭证的行为。
(1)海关受理合同备案:海关根据国家规定,在接受加工贸易企业合同备案后,批准合同约定的进口料件保税,并把合同内容转化为登记手册内容或作必要的登记,然后核发登记手册。
(2)备案要求:合同必须合法有效(商务部门审批通过);加工贸易合同所涉及的料件是否受国家贸易管制,如果是受管制的,是否已经获得了许可,也就是说是否有许可证等。
(3)同意备案:符合备案要求的合同,海关将在规定日期内予以备案,并核发加工贸易登记手册;不能备案的合同,海关将书面告知申请企业。
2、合同备案企业:(2类)
(1)经营企业:①负责对外签订加工贸易进出口合同的各类进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②经批准获得来料加工经营许可的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经过海关注册登记是报单单位。)
(2)加工企业:(报关活动相关人)
①受经营企业的委托,负责对进口料件进行加工组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②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实行相对独立核算,并已经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工厂。
3、合同备案步骤:(重要的考点,步骤要掌握)
(1)合同审批(商务主管部门审批)领取“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加工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证明”
(2)需要领取许可证件的,领取许可证
(3)将合同相关的内容预录入与主管海关联网的计算机
(4)海关审批是否准予备案。确定是否需要开设台帐,如需则领取“台帐开设联系单”。
(5)不需要开设台帐的,直接向海关领取“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6)需要开设台帐的凭台帐开设联系单到银行开设台帐,领取“台帐登记通知单”
(7)凭“台帐登记通知单”到海关领取“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4、合同备案内容:(非常重要的考点,每年都会出题)
(1)备案单证:(6类)参见教材P98
①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证明”
②加工贸易合同或合同副本
③加工合同备案申请表及企业加工合同备案呈报表
④需提供许可证的,交验许可证
⑤为确定单耗和损耗所需的有关资料
⑥其他备案所需要的单证
★这些单证有哪些要掌握记忆,是容易出题的地方
例:(多选题)某服装加工厂与外商签订了一份加工服装出口合同,该厂报关员到海关办理该批合同的备案手续时,应向海关提交下列哪些单证资料:
A、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
B、加工贸易合同
C、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D、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证明
答案:ABD解释:根据咱们刚才所将到的内容,就可以知道,应选ABD。C不能选,因为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是在海关受理,并准予备案后,才领取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在办理备案手续时候,还没有此手册。其他需提供的是哪些单证要一并掌握。
(2)备案商品:参见教材98页(熟悉)
①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即:这些商品是不允许进行加工贸易)
②备案时需要提供许可证的商品③备案时需要提供其他许可证件的商品
(3)保税额度:
①在加工贸易合同项下海关准予备案的料件,全额保税。
②不予备案的料件及试车材料、非列名消耗性物料等不予保税。
(4)台帐制度:
①所有的加工贸易合同都要按加工贸易进口料件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的规定办理。
有三种情况,“不转”、“空转”、“实转”。
※不转:不需要开设保证金台帐※空转:开设台帐,不需要支付保证金
※实转:开设台帐,支付保证金
②什么情况下实行“不转”、“空转”、“实转”主要是根据不同的企业类别和要进行加工贸易的进口的料件的性质来确定。
※海关根据企业分类管理标准:对加工贸易企业设定为:A、B、C、D四类。
※商品分为禁止类、限制类和允许类三类。
③企业类别(参见教材P99)(重要考点)
单选题
某企业利用假手册骗取加工贸易税收优惠的企业属于()。
A、A类企业
B、B类企业C、
C类企业D、
D类企业
答案:D
④分类管理的具体内容:
※任何企业都不的开展禁止类商品的加工贸易。
※适用D类管理的企业不得开展加工贸易。
※AA类企业:适用A类管理,又是从事飞机、船舶等特殊行业加工贸易的企业;或者年进出口额3000万美元及以上;自营生产企业出口额1000万美元及以上;或年加工出口额1000万美金以上,开展限制类和允许类实行“不转”。
※A类企业:开展限制类和允许类实行“空转”。
※B类企业:不符合A类条件,但严格能够遵守海关制度。B类企业在进行限制类商品加工收50%保证金,允许类商品“空转”。
※C类企业:违反海关管理制度,但不严重的企业。所有商品加工均实转。
“不转”的情形(重要考点)
※由境外厂商提供的辅料以及其他零星进口料件金额在1万美元以下的,A、B类企业可以不设台帐,也就是说“不转”。
※A、B类企业进口金额在5000美元及以下的列名的78种客供服装辅料,不仅可以不设台帐即:“不转”。还可以不审领登记手册,但要向海关备案.
单选题
1、某中外合资企业被海关核定为D类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规定,该企业____ 。
A、半年内不得开展加工贸易业务
B、一年内不得开展加工贸易业务
C、三年内不得开展加工贸易业务
D、不具备开展加工贸易的资格
答案:D解释:适用D类管理的企业不得开展加工贸易。
2、保证金台账制度的实施与加工贸易项目(商品)的类别及加工贸易企业的类别有密切的联系,按照现行规定,下列哪一项情况应采用保证金台账空转方式运作:
A、由境外厂商提供的辅料,金额在10000美元及以下的加工贸易合同,由A类企业或B类企业经营
B、按加工贸易企业分类标准已被评定为A类的企业,加工限制类商品
C、按加工贸易企业分类标准已被评定为C类的企业,加工允许类商品
D、A类企业从事飞机、船舶等特殊行业加工贸易的企业经营的加工贸易项目
答案:B 解释:A、金额在10000美元及以下的加工贸易合同,由A类企业或B类企业经营,实行的是“不转”,不用开设台帐。B、应该实行“空转”,开设台帐,但是不用交保证金。C、按加工贸易企业分类标准已被评定为C类的企业,加工允许类商品,实行的是“实转”,而且是按应征税款的全额来支付保证金。因此不符合题意。D、A类企业从事飞机、船舶等特殊行业加工贸易的企业经营的加工贸易项目,也就是咱们所说的AA类企业,属于“不转”的范围。
⑤保证金台帐的开设:备案企业持海关开具的有台帐金额和保证金金额内容的“银行保证金台帐开设联系单”,到指定银行(中国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开设台帐并支付保证金,收取银行开具的“银行保证金台帐登记通知单”,凭“银行保证金台帐登记通知单”到海关申领《登记手册》。
5、合同备案凭证
5、合同备案凭证
海关受理合同备案后,企业应当申领有海关签章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或其他准予备案的凭证。
(1)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①《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海关为了便于管理加工贸易货物而向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核发的登记册,企业凭此登记册办理进出口货物的备案、报关、报核等程序。
②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的分册:便于企业使用而核发的另一本手册。
注意:分册可以单独使用,但是必须与手册同时报核。
(2)其它准予备案的凭证:对于生产出口产品所需而进口的属于国家规定的78种服装辅料且金额不超过5000美元的合同,对于这类产品,直接凭出口合同备案准予保税,经海关签章编号后,进入进口报关阶段(即:“不转/免册”)。
6、合同备案的变更概念:参见教材101页(了解)
要求:(1)变更合同需报商务部门批准(原审批单位)。
(2)贸易性质不变、商品品种不变、合同变更金额小于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和延期不超过3个月的合同,直接到海关和银行办理变更手续,不需经商务部门审批。(重要的考点,什么情况下,不需经商务部门审批。)
(3)原10000美元以下的合同,变更后进口金额超过10000美元,A、B类企业应重新开设台帐;B类企业合同变更后,进口料件如涉及限制类商品的,加收相应的保证金。
(4)企业管理类别调整,合同从空转变为实转的,应对原备案合同交付台帐保证金;经海关批准,可以对未完成部分收取保证金。
(5)企业类别调整为D类的企业,已备案合同经海关批准,交付保证金后继续执行,但是不得再变更和延期。
(6)对允许类商品改为限制类商品的加工合同,已备案的合同不再交付保证金;原允许类和限制类商品改为禁止类商品的,已经备案的合同按照国家即时发布的规定办理。
7、与合同备案相关的事项(涉及到4个方面的内容)
(1)异地加工贸易备案申请
①概念: 也叫(跨关区异地加工贸易):指一个直属海关的关区内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将进口料件委托另一个直属海关的关区内加工生产企业加工,生产成成品后回收出口的加工贸易。
例:上海的一家加工贸易经营企业,把料件进口进来以后,不是自己加工,而是把这些料件委托给了苏州的一家加工企业,让苏州的这一家企业来加工,加工成成品后回收,由上海的加工贸易经营企业组织出口的加工贸易。 跨关区异地加工贸易料件进口后,直接把产品给加工生产企业进行加工。
判断题:
所谓“异地加工贸易”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将保税料件加工的产品结转至另一直属海关关区内的加工贸易企业深加工后复出口的经营活动。
答案:错解释:这个概念是深加工结转的概念,不是异地加工贸易的概念。
★ 注意区分三个概念:
“异地加工贸易”P102页第(1)点
“加工贸易外发加工” P102页第(3)点
“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P104第2点区分开来
②要求:A、需要开设银行台帐的,在加工企业所在地指定银行开设台帐。
B、海关对开展异地加工贸易的经营企业和加工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如果两个企业的管理类别不一样,则按照其中较低的类别管理。
③异地加工贸易合同备案的步骤:(重要考点)
(由经营企业办理合同备案)
A、经营企业凭所在地商务部门核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和加工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的证明”;填制异地加工申请表,向经营企业所在地主管海关提出异地加工申请,海关核准后,领取所在地海关的关封。
例:上海的企业是加工贸易经营企业,要委托苏州的加工企业进行加工,也就是开展异地加工贸易,那么,备案手续则由上海的这家经营企业来办理。步骤:首先要向经营企业所在地主管海关提出申请,也就是说要向上海加工贸易经营企业所在地主管海关提出申请。提交的单证:一个是上海企业所在地商务部门核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以及苏州的这家企业,县级以上的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的证明”;向上海这家企业所在地的主管海关提出申请,领取关封。接下来,到苏州的这家企业所在地海关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B、经营企业持“关封”和“合同备案”的有关单证,到加工企业所在地海关办理合同备案手续。那么假如说,需要开设银行台帐的,,应在那里设立台帐呢,在加工企业所在地指定银行开设台帐。也就是要在苏州开设加工贸易银行台帐,不是在上海开设台帐。
例:单选题
1、开展异地加工贸易业务,经营企业须向所在地主管海关提出申请,填制《异地加工贸易申请表》,并提供:
A、经营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和《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B、加工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和《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C、经营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和加工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加工生产能力证明》D、加工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和经营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答案:C 解释:根据咱们刚才所学过的知识,应该可以知道了,应该选C。这个内容比较好理解,经营企业要有业务批准证;而生产企业要有生产能力证明。 经营企业由当地的主管商务批准;生产企业也是由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批准。
(2)加工贸易单耗申报加工贸易单耗:指加工贸易企业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加工生产单位成品所耗用进口料件的数量。经营企业办理加工贸易货物备案手续时,应如实申报。
(3)加工贸易外发加工申请
①概念:加工贸易外发加工:加工贸易企业因自己自身生产工序限制,需将加工过程中的某道工序委托其他加工企业(承揽企业)进行加工后,按期运回本企业并最终出口的行为。
★加工贸易外发加工与异地加工贸易的区别:
※加工贸易外发加工:加工贸易企业只把其中个别工序委托给别的企业来加工。而异地加工贸易:是将所有的加工过程都委托给别的企业。
※加工贸易外发加工:两个企业可以是同一个关区,也可以是跨关区。异地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和加工企业,不属于同一个关区。是跨关区的两个企业。
②要求:A、需申请,并经海关批准;
B、申请开展外发加工业务,应当提交下列单证:(5类)(重要考点)
a、经营企业签章的加工贸易货物外发加工申请表
b、经营企业和承揽企业签订的加工合同或协议
c、承揽企业的营业执照
d、经营企业签章的承揽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e、海关需要收取的其他单证
(4)加工贸易串料申请串料:因生产需要,将一个出口合同内的料件用于生产另外一个出口合同的产品。
★要求:需向海关提交书面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
①保税料件之间、保税料件和进口非保税料件之间的串换须符合同品种、同规格、同数量的条件
②保税料件和国产料件之间的串换,必须符合同品种、同规格、同数量、关税税率为零的条件,且商品不涉及许可证。
★(不同料件之间的串换,要符合什么条件,这个内容也是一个重要的考点)
※经海关批准,经营企业因保税料件和非保税料件之间发生串换,串换下来同等数量的保税料件,由企业自行处置。纸质手册管理的加工贸易保税货物的第一个程序合同备案的内容就全部讲完的,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后面的两个部分的内容,货物报关和合同报核,在下一讲继续来学习
第十一讲讲义
加工贸易其它保税货物的报关
概念:加工贸易其它保税货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剩余料件、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受灾保税货物和经批准不再出口的成品、半成品、料件等
※剩余料件:生产过程中剩余的可以用来继续加工成品的料件
※边角料:加工过程中,在海关核准的单耗内产生的无法在用于该合同项下的数量合理的废料、碎料、下脚料等
※残次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有严重缺陷或者不能达到出口要求的产品(成品、半成品)
※副产品:加工出口合同规定的制成品时同时产生的、且出口合同未规定应当复出口的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其它产品
※受灾保税货物:加工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原因或海关认可的正当理由造成的损毁、灭失、或短少,使得产品无法复出口的保税进口料件或加工产品
★要求:在登记手册有效期内处理完毕
★处理方式:内销、结转、退运、放弃、销毁。
(1)内销报关(6点):
※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因故需转内销的,应经商务主管部门审批。
※经批准转内销的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属许可正管理的,补交许可证件;
如申请内销的剩余料件,如果金额占该加工贸易合同项下实际进口料件总额3%及以下且总值在人民币1万元以下(含1万元),免予审批,免交许可证。
※内销征税,应遵循的规定:
①关于征税的数量:
A、剩余料件和边角料内销:直接按申报数量计征进口税;
B、制成品和残次品:根据单耗关系折算出料件耗用数量计征税款
C、副产品:按报验状态计征进口税
②关于征税的完税价格:
A、余料---按照进口时的价格申报
B、制成品、残次品---根据其所用料件进口时的价格申报
C、副产品、边角料---按照海关审定价格申报
③关于征税的税率:适用海关接受申报办理纳税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
④关于征税的缓税利息除边角料外,均应缴纳缓税利息
(2)结转报关:剩余料件可以结转到另一个加工贸易合同生产出口,但必须在同一经营单位、同一加工厂、同样的进口料件和同一加工贸易方式的情况下结转。
多选题:
加工贸易剩余料件结转至另一个加工贸易合同出口时,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下列选项中属于这些条件的是:
A.同一经营单位;
B.同一加工厂;
C.同样的进口料件;
D.同样的产品
答案:ABC 要求:向海关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的书面材料、清单。经海关批准可以办理结转手续,未经海关批准的,则根据规定将剩余料件作退运、征税内销、放弃或销毁处理。
(3)退运报关:加工贸易企业因故将剩余料件、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等退运出境的,持登记手册等向口岸海关报关,办理出口手续,留存有关报关单备查。
(4)放弃报关:向海关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并开具放弃加工贸易货物交接单,企业凭交接单将货物运到海关指定仓库,并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未得到海关批准的,该货物则只能按退运、征税内销、销毁处理。
★有三种情不能够放弃报关:在教材的107页倒数第5行到第7行
(5)销毁:对于不能办理结转或不能放弃的货物,所属货物企业可以申请销毁,经海关批准并派员监督销毁,企业收取海关出具的销毁证明材料,已被报核。
(6)受灾货物的报关:加工贸易企业在受灾后7日内向主管海关书面报告,并提供有关材料海关可派员核查取证。
①不可抗力受灾保税加工货物灭失或失去使用价值,可由海关审定,免税。
②需销毁的受灾货物,同其他保税货物销毁处理一样
③可再利用的,按照海关审定的保税货物价格,按照对应的税率交纳进口税和缓税利息
④对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受灾保税加工货物,海关按照原进口货物成交价格审定完税价格,照章征税。
⑤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受灾保税货物处理时,属于许可证管理的,免交许可证。反之,应当交验进口许可证。
合同报核
1、含义:是加工贸易企业在加工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按照规定处理完剩余货物,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向该企业主管海关申请核销结案的行为。 报核目的: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向海关申请结束监管,
2、报核的时间:经营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并自加工贸易手册项下最后一批成品出口或者加工贸易手册到期之日起30日内向海关申请报核; 因故提前终止的合同,自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海关报核。
3、报核凭证:
①企业合同核销申请表
②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③进出口报关单
④核销核算表
⑤其它海关需要的材料
★与“遗失登记手册的报核”要提供单证做比较,掌握记忆。
4、报核步骤:
(1)及时将登记手册和报关单进行收集、整理、核对
(2)计算单耗--根据有关账册纪录、生产工艺资料等计算次合同的实际单耗,并填写核销核算表
(3)填核销预录入申请单,办理预录入手续
(4)携带报核单证到主管海关报核,填写报核签收“回联单”。
5、特殊情况报核(4种)
(1)遗失登记手册合同的报核:要做的事情就是要及时的向主管海关报告。主管海关及时移交缉私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缉私部门处理后,企业应该持以下单证向主管海关报核。(考点)
①遗失的书面报告②申请核销的书面材料③加工贸易货物进出口报关单④缉私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⑤海关规定需要收取的其他单证和材料
多选题(05)对于遗失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的合同,加工贸易企业应持下列哪些单证向海关报核:
A、经营企业关于加工贸易手册遗失的书面报告
B、经营企业申请核销的书面材料
C、加工贸易进出口报关单
D、海关缉私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答案:ABCD
(2)遗失报关单情况:可以以报关单复印件向原报关地海关申请加盖海关印章后报核。
(3)不申请登记手册的辅料:企业直接持进出口报关单、合同、核销核算表报核。
(4)撤销合同:凭审批件和手册报核
(5)有违规行为的加工贸易合同的核销 凭海关的相关证明材料办理核销手续。
6、海关受理报核和核销海关审核报核企业申请,不符合规定的,重新报核;符合规定的,受理。
核销时限: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经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经过核销情况正常的,未开设台账的:海关应当签发“核销结案通知书”开设台账的:海关应当签发“银行保证金台帐核销联系单”,到银行销台帐,并领取“银行保证金台帐核销通知单”,凭以向海关领取核销结案通知书。
第十二讲讲义
报关员考试精讲班第12讲讲义
(一)电子帐册概述
第四节 特定减免税货物
一、概述
(一)含义特定减免税货物含义:海关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准予减免税进境,并使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特定用途的货物(三个特定)1、特定地区:①保税区减免税货物、②出口加工区减免税货物
2、特定企业:主要是指外商投资企业,主要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
3、特定用途:①国内投资项目减免税货物②利用外资项目③科教用品④残疾人用品等
(二)特征
1、特定条件下减免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
注意:不免进口环节消费税。
2、若进口货物需要提交许可证的,提交许可证义务不能免除,另有规定的除外。
3、进口后在特定的海关监管期限内接受海关监管:特定货物的监管期限:(时间要掌握)
① 船舶、飞机、建筑材料:8年
② 机动车辆、家用电器:6年
③ 机器设备、其他设备、材料:5年
(三)报关要点:
1、一般不豁免进出口许可证,但港澳台及华侨的投资企业进口本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可以豁免进口许可证。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涉及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也可以豁免有关许可证。要注意,是在投资总额内,而且必须是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管理。
2、特定减免税进口设备可以在两个享受特定减免税优惠的企业之间结转。手续向企业主管海关办理。
3、出口加工区企业进口免税的机器设备等应填制“出口加工区备案清单”保税区企业进口免税的机器设备仍填制“进口货物报关单”。
保税加工货物的报关程序
二、报关程序
报关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减免税申请(货物进口之前的前期阶段)——进出口报关——申请解除监管(后续阶段)
(一) 减免税申请(从备案登记、申领“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或由海关在企业的电子帐册中进行登记。两个方面来学习)
1、特定地区(①保税区减免税货物、②出口加工区减免税货物)
(1)保税区减免税货物
★备案登记向海关办理减免税备案登记时,应提交:
①、企业批准证书②、营业执照③、企业合同④、章程海关审核后准予备案的,签发企业征免税登记手册。
★申领“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在进口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前,向保税区海关提交企业征免税登记手册、发票、装箱单等,录入海关计算机系统。核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2)出口加工区减免税货物
★备案登记向海关办理减免税备案登记时,应提交:
①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文件
②营业执照海关审核后批准建立企业设备电子帐册。
★申领“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在进口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前,向出口加工区海关提交发票、装箱单等,海关在电子帐册中进行登记,不核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2、特定企业(主要是指外商投资企业)
★备案登记向海关办理减免税备案登记时,应提交:
①、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②、营业执照③、企业合同④、章程海关审核后准予备案的,签发“外商投资企业征免税登记手册”。
★申领“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在进口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前,向保税区海关提交:
外商投资企业征免税登记手册、发票、装箱单等,经海关核准后,签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3、特定用途
(1)国内投资项目减免税申请国内投资项目,经批准后,凭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发票、装箱单等向主管海关提出减免税申请。海关审核后,签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2)利用外资项目减免税申请利用外资项目,经批准后,凭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发票、装箱单等向主管海关提出减免税申请。海关审核后,签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3)科教用品减免税进口申请
备案登记:办理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税进口申请时,应当持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向主管海关办理资格认定手续。海关审核后,签发“科教用品免税登记手册”。
★申领“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在进口特定减免税科教用品以前,向主管海关提交科教用品免税登记手册、合同等单证。经海关核准后,签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4)残疾人专用品减免税申请
①向主管海关提交民政部门的批准文件,海关审核后,签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②民政部门或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所属单位批量进口残疾人专用品,出具民政部门或残联(包括:盛自治区、直辖市的民政部门出具)出具的证明函,海关凭以审核签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4、“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的使用
(1)有效期6个月
(2)“一证一批”的原则
(二)、进出境阶段:
1、持减免税证明、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按一般进出口货物办理报关程序。
2、注意:报关单上的备案号一栏的填写,不要填写错误
三、出口加工区及其货物的报关程序
(三)、后续阶段:海关监管的解除
1、监管期满,根据有关企业的申请,海关核准后解除监管。
2、监管期内解除海关监管(例如说,机器设备它的监管期是5年,还没满5年呢,要申请解除海关的监管,例如说为了在国内销售、或者转让给别的企业、或者是放弃这些设备,或者是将这些设备退运境外),我们就来看,不同的情况,手续是如何办理的。
(1)在海关监管器内销售、转让的,企业应向海关办理缴纳进口税费的手续。
(2)将货物转让给同样享受进口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接受货物的企业应当先向主管海关申领“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凭以办理货物的结转手续。
(3)退运出境的,向出境地海关办理货物出口退运申报手续。出境地海关监管货物出境后,签发出口报关单,企业持该报关单及其他有关单证向主管海关申领解除监管证明。
(4)要求放弃特定减免税货物的,向主管海关提交放弃货物的书面申请,经海关核准后,按规定来办理手续。海关将货物拍卖,所得款项上缴国库后签发收据,企业凭这这个收据想主管海关申领解除监管证明。
理解掌握:在监管期内解除海关监管,销售、转让、退运、放弃,这四种情况具体如何办理。
3、企业破产清算时,特定减免税货物的处理。 企业进入到破产清算程序时,对于还处在海关监管期内的特定减免税货物,企业,首先向主管海关申请,经主管海关同意,缴纳应纳税款,获得解除监管证明,然后才能够处理该货物。
▲特定减免税货物跟与保税货物的异同:
(1)性质不同特定减免税货物是实际进口货物:针对三个特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给予的税收优惠措施;保税货物:针对进境又复运出境的特点简化了海关税、证手续的一种制度
(2)前期准备不同:特定减免税货物:申领减免税证明;保税货物:向海关备案,由海关核发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3)监管不同: 特定减免税货物:监管期满解除监管(时效);保税货物:根据去向不同分别办理相应的手续
第十三讲讲义
报关员考试精讲班第13讲讲义
保税物流货物概述
一、保税物流货物概述
(一)含义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后复运出境的货物,也称为保税仓储货物。已经办结海关出口手续尚未离境,经海关批准存放在海关专用监管场所或特殊监管区域的货物带有保税物流货物的性质。
(二)监管模式
(三)监管特征
1、设立审批(1)、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保税物流中心A型、保税物流中心B型,要经过海关审批。
(2)、保税物流园区、保税区、保税港区经国务院审批。凭国务院同意设立的批复设立,并经海关等部门验收合格才能存放保税物流货物。
2、准入保税
3、监管延伸(1)监管地点延伸延伸到专用监管场所或者特殊监管区域
(2)监管时间延伸
类型 存放保税物流的时间
保税仓库 1年,可申请延长,延长的时间,最长1年
出口监管仓库 6个月,可申请延长,延长的最长时间6个月
保税物流中心A型 1年,可申请延长,延长的时间,最长1年
保税物流中心B型 2年,可申请延长,延长的时间,最长1年
保税物流园区 没有限制
保税区 没有限制
4、“运离”结关除外发加工和暂准“运离”需要继续监管以外,每一批货物“运离”专用监管场所或者特殊监管区域,都必须根据货物的实际流向办结海关手续。
税仓库及其所存货物的报关程序
保税仓库及其所存货物的报关程序
(一)保税仓库概述
1、含义
※保税仓库是指经海关批准设立的专门存放保税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的仓库。
※保税仓库的名称和分类(3类)
(1)公用型保税仓库
(2)自用型保税仓库
(3)专用型保税仓库:
包括:
2、存放货物的范围:
(1)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
(2)转口货物
(3)供应国际航行的船舶航空器的油料、物料和维修用零部件
(4)供应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5)外商进口暂存货物
(6)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
(7)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进境货物
多选题
按现行海关规定,下列哪些货物可允许存入保税仓库:
A、由境内有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买进口的进料加工业务备用料件
B、供应国际航行船舶的燃料和零配件
C、以寄售方式进口,用于进口机电产品维修业务的维修零配件
D、转口港澳的烟酒
答案:ABCD
解释:A属于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B属于第3种情况供应国际航行的船舶航空器的油料、物料和维修用零部件,C属于第4种情况,供应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D属于第2种情况转口货物。
3、保税仓库设立应当要具备的条件(参见咱们教材的123页)
(1)、具有企业法人的资格;
(2)、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3)、具备向海关缴纳税款的能力
(4)、经营特殊许可商品存储的,应当持有规定的特殊许可证件
(5)、具有专门存储保税货物的营业场所并达到下面6个条件。
判断题(05年)
公用保税仓库由主营仓储业务的中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经营,专门向社会提供保税仓储服务,其面积最低为2000平方米。()
答案:对
4、保税仓库设立的步骤:
向(所在地主管海关)提交书面申请——主管海关审核(20个工作日提出初审意见)——报送直属海关(20日内审查完毕)——出具批准文件(设立之日起30天内)——报海关总署备案
判断题:
企业设立保税仓库应向仓库所在地主管海关提交书面申请,主管海关报直属海关审批,直属海关批准设立保税仓库后报海关总署备案。
答案:对
(二)报关程序
1、进库报关
(1)货物在保税仓库所在地进境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免领进口许可证。
(2)货物在保税仓库所在地以外的其他口岸入境时,经海关批准,可按转关运输程序办理报关手续,也可以直接在口岸办理异地传输报关手续。
2、出库报关:出库货物去向--进入国内市场(进口报关),复运出口(出口报关)。
(1)进口报关:(三种情况)
①出库用于加工贸易:加工贸易企业或其代理人按加工贸易货物的报关程序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②出库作为特定免税的货物:按特定减免税的报关程序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③出库进入国内市场的货物:按一般进口货物的报关程序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2)出口报关:转口或退运,由仓库的经理人或代理人按照一般出口货物报关程序办理出口报关,免纳出口税,免交验出口许可证。(3)集中报关:保税货物出库批量少、批次频繁的,经海关批准可以办理定期集中报关手续。
(三)报关要点(5点)重点内容
1、保税期限:1年,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延长1年。
2、保税仓库的货物是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批准并办理相应手续,不得挪作它用
3、储存期间发生损毁,仓库应向海关缴纳灭失货物的税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不得进行实质性加工(分类、分级包装、简单拼装等可以)
5、仓库经营企业每月5日前,向海关申报上一个月仓库收、付、存情况,由主管海关核销
第四十讲讲义
报关员考试精讲班第14讲讲义
出口监管仓库及其所存货物的报关程序
三、出口监管仓库及其所存货物的报关程序
(一)出口监管仓库概述
1、含义:
经过海关批准设立,对已办结海关出口手续的货物进行存储、保税货物配送、提供流通性增值服务的海关专用监管仓库。
分:出口配送型仓库、国内结转型仓库
出口配送型仓库:指存储以实际离境为目的的出口货物的仓库。
国内结转型仓库:指存储用于国内结转的出口货物的仓库。
2、存放货物的范围:(容易出多选题的考点)(1)一般贸易出口货物
(2)加工贸易出口货物
(3)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转入的出口货物;
(4)其他已办结海关出口手续的货物
(5)出口配送型仓库可以存放为拼装出口货物而进口的货物。
(不得存放的货物,参见教材125。)
3、出口监管仓库的设立
(1)申请设立的条件:
①具有企业法人的资格;
②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和仓储经营权;
③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④具备向海关缴纳税款的能力
⑤具有专门存储货物的场所,“出口配送型”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国内结转型仓库
不低于1000平方米。
(2)申请设立和审批
由所在地主管海关作出审查,批准。那么刚才讲到,保税仓库是由哪里作出批准的,是有直属海关做出批准的,所以说,对于不同的监管模式,由谁作出审批要区分开,是重要的考点。
(3)验收和运营
获得批准之日起,1年内向海关申请验收,要符合的条件。参见教材125-126。
验收合格,经直属海关注册登记并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监管仓库注册登记证书”投入运营。证书的有效期3年。
(二)报关程序
分为:4种情况:进仓报关、出仓报关、结转报关、更换报关
1、进仓报关
(1)出口货物存入出口监管仓库,填制“出口货物报关单”。
(2)提交报关必需单证和仓库经营企业填制的“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入仓清单”
(3)根据不同情况,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证明联。
2、出仓报关:分出口报关和进口报关两种情况。
(1)出口报关
提交报关必需单证和仓库经营企业填制的“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出仓清单”
(2)进口报关
也就说,离开出口监管仓库转进口的,进入我国国内市场,那么要办理的进口报关手续,跟保税仓库的情况是一样的:
①出库用于加工贸易:加工贸易企业或其代理人按加工贸易货物的报关程序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②出库作为特定免税的货物:按特定减免税的报关程序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③出库进入国内市场的货物:按一般进口货物的报关程序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3)结转报关(了解)
(4)更换报关
对于已经存入出口监管仓库,因质量原因要求更换的。要掌握:被更换货物出仓之前,更换货物应当先行入仓。应当与原货物:商品编码、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价值相同。
(三)监管和报关要点(6个内容)
1、专库专用、不得转租、转借他人经营,不得下设分库。
2、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定期报送主管海关。
3、储存期限为6个月,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延长不得超过6个月。
4、出口监管仓库的货物是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批准并办理相应手续,不得挪作它用
5、储存期间发生损毁,仓库应向海关缴纳灭失货物的税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可以进行流通性增值服务。
出口监管仓库及其所存货物的报关程序
四、保税物流中心(A型)及其所存放货物的报关程序
(一)保税物流中心(A型)概述
1、含义
保税物流中心(A型),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企业法人经营、专门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监管场所。
※按服务范围分,保税物流中心(A型)可以分为公用型和自用型两类。
(1)公用型物流中心是指专门从事仓储物流业务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经营,向社会提供保税仓储物流综合服务的海关监管场所。
(2)自用型物流中心是指中国境内企业法人经营,仅向本企业或者本企业集团内部成员提供保税仓储物流服务的海关监管场所。
2、存放货物的范围
(1)国内出口货物;
(2)转口货物和国际中转货物;
(3)外商暂存货物;
(4)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
(5)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维修用零部件;
(6)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7) 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
(8)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3、开展业务的范围
保税物流中心(A型)经营企业可以开展以下业务:
(1)保税存储进出口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
(2)对所存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
(3)全球采购和国际分拨、配送;
(4)转口和国际中转业务;
(5)经海关批准的其他国际物流业务。
但不得开展以下业务:
(1)商业零售;
(2)生产和加工制造;
(3)维修、翻新和拆解;
(4)存储国家禁止进口货物,以及危害公共安全、公共卫生或者健康、公共道德或者秩序的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
(5)存储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不能享受保税政策的货物;
(6)其他与物流中心无关的业务。
(二)保税物流中心(A型)的设立和管理
(1)选址(了解)
(2)经营企业的资格条件
①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②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③具备向海关缴纳税款和履行其他法律义务的能力;
④具有专门存储货物的营业场所,拥有营业场所的土地使用权;租赁他人土地、场所经营的,租期不得少于3年;
⑤经营特殊许可商品存储的,应当持有规定的特殊经营许可批件;
⑥经营自用型物流中心的企业,年进出口金额(含深加工结转)东部地区不低于2亿美元,中西部地区不低于5000万美元;
⑦具有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管理制度和符合会计法规定的会计制度。
(3)申请设立的条件(参见教材129页)
重点记忆仓储面积的要求:
公用型:东部地区不低于2万平方米,中西部不低于5000平方米。
自用型:东部地区不低于4000平方米,中西部不低于2000平方米。
2.保税物流中心(A型)的设立申请、受理审批、延期审查和变更
设立申请
(1)向所在地直属海关提出申请
(2)直属海关受理,报海关总署审批;
(3)海关总署出具批准筹建的文件;
(4)海关总署出具批准筹建的文件之日起一年内向直属海关申请验收,有正当理由未按时申请验收的,经直属海关同意,可以延期验收,但延期不得超过6个月;特殊情况需要二次延期的报海关总署批准;
(5)验收合格的由海关总署核发“保税物流中心(A型)验收合格证书”和“保税物流中心(A型)注册登记证书”、颁发“保税物流中心(A型)标牌”。
(6)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未开展业务的,视同撤回设立申请,由直属海关报海关总署办理注销手续。
★保税物流中心(A型)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前30日向直属海关办理延期手续,合格的准予延期2年。
★保税物流中心需要变更经营单位名称、地址、仓储面积、企业申请由直属海关报海关总署审批。其他变更事项报直属海关备案。
(三)保税物流中心(A型)进出货物报关程序
分两种情况,保税物流中心与境外之间的报关,还有就是与境内之间的报关。
1、保税物流中心与境外之间的报关
参见教材的130页。注意的是第三点:
(3)从境外进入物流中心内的货物,凡属于规定存放范围内的货物予以保税。
属于物流中心企业进口自用的办公用品、交通运输工具、生活消费品等,以及物流中心开展综合物流服务所需进口的机器、装卸设备、管理设备等,按照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和税收政策办理相关手续。(不属于保税或免税的范围)。
课后任务:
课下同学们总结在5种监管模式,对于“进口自用的办公用品、交通运输工具、生活消费品等,以及物流中心开展综合物流服务所需进口的机器、装卸设备、管理设备”,在哪种监管模式下是可以保税的,什么情况下是免税,什么情况不能免税。
第1个是116页出口加工区;
第2个是130页保税物流中心A型
第3个是134页保税物流中心B型(B型与A型在这里规定是一样的)
第4个是138页保税物流园
第5个是142页保税区
(四)监管和报关要点
1.存储期限为1年,需要延期的延期不得超过1年
2.从境内运入物流中心的原进口货物,境内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已经缴纳的关税不予退还。
★3.从境内运入物流中心已办结报关手续或者从境内运入物流中心供中心内企业自用的各种国产设备以及转关出口货物,海关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证明联。
★4.从境内运入物流中心的下列货物,海关不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证明联:
(1)供中心企业自用的生活消费品、交通运输工具
(2)供中心企业自用的各种进口设备
(3)物流中心之间,物流中心与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物流中心(B型)和已实行国内货物入仓环节出口退税政策的出口监管仓库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者海关保税监管场所往来的货物。
5.从物流中心进入境内用于在保修期限内免费维修有关外国产品并符合无代价抵偿货物有关规定的零部件或者用于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或者属于国家规定可以免税的货物,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
6.实行集中申报的进出口货物,应当适用每次货物进出口时海关接受申报之日实施的税率、汇率。
7.保税仓储货物在存储期间发生损毁或者灭失的,除不可抗力外,物流中心经营企业应当依法向海关缴纳损毁、灭失货物的税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讲讲义
报关员考试精讲班第15讲讲义
保税物流中心(B型)概述设立和管理
四、保税物流中心(B型)及其所存放货物的报关程序
(一)保税物流中心(B型)概述
1、含义
保税物流中心(B型),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监管场所。
2、存放货物的范围(与保税物流中心(A)型相同)
3、开展业务的范围 (与保税物流中心(A)型相同)
但不得开展以下业务:(与保税物流中心(A)型相同)
(二)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设立和管理
1、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必要条件
(1)选址(了解)
设在靠近海港、空港、陆路枢纽及内陆国际物流需求量较大,交通便利,设有海关机构且便于海关集中监管的地方。
(2)经营企业的资格条件
①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②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A)型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③具备对中心内企业进行日常管理的能力 [(A)型没有这个条件]
④具有协助海关对进出物流中心的货物和中心内企业的经营行为实施监管的能力
(3)申请设立的条件(参见教材133页)
重点记忆“物流中心的仓储面积”:
东部地区不低于10万平方米,中西部不低于5万平方米。
2.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设立申请、受理审批、延期审查和变更
※设立申请、受理审批
(1)向所在地直属海关提出申请
(2)直属海关受理,报海关总署审批;
(3)海关总署出具批准筹建的文件;
(4)海关总署出具批准筹建的文件之日起一年内向海关总署申请验收。
(5)验收合格的由海关总署核发“保税物流中心(B型)验收合格证书”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标牌”。
(6)无正当理由连续1年内未开展业务的,视同撤回设立申请,由直属海关报海关总署办理注销手续。(A型是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内未开展业务的,视同撤回设立申请。)
※延期审查
★保税物流中心(B型)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30日向直属海关办理延期手续,合格的准予延期3年。
(1)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本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复印件
(2)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帖本年度通过年鉴标识的营业执照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海关要求的其他说明材料。
※变更★保税物流中心需要变更经营单位名称、地址、仓储面积、所有权等事项的,由直属海关受理报海关总署审批。其他变更事项报直属海关备案。
保税(B型)内企业设立和管理
1、进入条件:(参见教材的134页)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属于企业分支机构的,该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
2、进入申请
向所在地主管海关申请,提供能够证明上述条件已经具备的有关文件。
3、企业进入申请审批和管理
(1)主管海关受理后报直属海关,直属海关对经批准的企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物流中心(B型)企业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3年,有效期满30日前办理延期手续。
(2)6个月没有开展业务的,视同撤回进入中心的申请。
(四)保税物流中心(B型)进出货物报关程序
(五)监管和报关要点
1、物流中心经营企业不得在中心内直接从事保税仓储物流的经营活动。
2、物流中心内货物保税存储期限为2年,确有特殊情况的,经主管海关同意,可以延期,延期不得超过1年(A型的存储期限为1年,需要延期的延期不得超过1年)
3.从境内运入物流中心的原进口货物,境内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已经缴纳的关税不予退还。
★4.从境内运入物流中心已办结报关手续或者从境内运入物流中心供中心内企业自用的各种国产设备以及转关出口货物,海关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证明联。
★5.从境内运入物流中心的下列货物,海关不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证明联:
(1)供中心企业自用的生活消费品、交通运输工具
(2)供中心企业自用的各种进口设备
(3)物流中心之间,物流中心与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物流中心(B型)和已实行国内货物入仓环节出口退税政策的出口监管仓库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者海关保税监管场所往来的货物。
6.从物流中心进入境内用于在保修期限内免费维修有关外国产品并符合无代价抵偿货物有关规定的零部件或者用于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或者属于国家规定可以免税的货物,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
7.实行集中申报的进出口货物,应当适用每次货物进出口时海关接受申报之日实施的税率、汇率。
8.保税仓储货物在存储期间发生损毁或者灭失的,除不可抗力外,物流中心经营企业应当依法向海关缴纳损毁、灭失货物的税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六、保税物流园区及其货物的报关程序
(一)保税物流园区概述
1、含义:
保税物流园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保税区规划面积或者毗邻保税区的特定港区内设立的、专门发展现代国际物流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2、功能:
主要功能是保税物流,可以开展的保税物流业务包括:
(1)存储进出口货物及其他为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2)对所存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
(3)进口贸易,包括转口贸易
(4)国际采购、分配和配送;
(5)国际中转
(6)商品展示
(7)经海关批准的其他国际物流业务
3.海关监管
(1)海关对园区企业实行电子帐册监管制度和计算机连网管理制度
(2)园区企业建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电子计算机管理系统。
(3)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规范财务管理。
(4)园区企业须编制月度货物进、出、转、存 情况表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并定期报送园区主管海关。
(5)下列货物进出园区时,按照海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包括查验后,园区企业可以指派专人携带或者自行运输:
① 价值1万美元及以下的小额货物;
② 因品质不合格复运出区退换的货物;
③ 已办理进口纳税手续的货物;
④ 企业要求出口退税的货物;
⑤ 其他经海关核准的货物;
其他的海关监管,参见教材137页。
(二)报关程序
1.保税物流园区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报关
海关对园区和境外之间进出货物,实行“备案管理制度”。填写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
园区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应当向园区主管海关申报
(1)境外运入园区:填写“进境货物备案清单”
境外运入园区的下列货物保税:(考点,掌握)
① 园区企业为开展业务所需的货物及其包装物料;
② 加工贸易进口货物;
③ 转口贸易货物;
④ 外商暂存货物;
⑤ 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维修用零部件;
⑥ 进口寄售货物;
⑦ 进境检测、维修货物及其零配件;
⑧ 看样定货的样品、展览品;
⑨ 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货物;
⑩ 经海关批准的其他进境货物;
境外运入园区的下列货物免税:(考点,掌握)
① 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要的设备、物资等;
② 园区企业为开展业务所需要的机器、装卸设备、仓储设施、管理设备及其维修用消耗品、零配件及工具;
③ 园区行政机构及其经营主体、园区企业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 境外运入园区的园区行政及其经营主体、园区企业自用交通运输工具、生活消费品,按一般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申报手续。
(2)园区运往境外
从园区运往境外的货物,免征出口关税,不实行许可证件管理。
2.保税物流园区与区外之间进出货物报关
(1)园区货物运往区外
园区货物运往区外,视同进口。
(2)区外货物运入园区
区外货物运入园区,视同出口。
掌握记忆: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的情形,和海关不予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的情形。
(3)保税物流园与其他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之间往来货物
不予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的情形。
第十六讲讲义
报关员考试精讲班第16讲讲义
监管报关要点,保税区及报关程序
(三)监管和报关要点
1.园区货物不设存储期限。每年办理报核手续,海关自受理报核之日起30天内予以“核库”。有关帐册、原始数据至少保留3年。
2.园区企业可以对所存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
3.已办理出口退税的货物或者已经流通性简单加工的货物(包括进境货物)如果退运,按照进出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海关手续。
4.经主管海关批准,园区企业可以在园区综合办公区专用的展示场所举办商品展示活动。
5.供区内行政管理机构及其经营主体和区内企业使用的机器、设备和办公用品等需要运往区外进行检测、维修的,应当向园区主管海关提出申请,经主管海关核准、登记后可以运往区外。并自运出之日起60天内运进区内。特殊情况不能如期运回,于期满前10日内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天。
6.除已经流通性简单加工的货物外,区外进入园区的货物,因质量、规格型号和合同不符等原因,应当在货物申报进入园区之日起1年内向园区主管海关申请办理退换手续。
7.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声明放弃的货物外,园区企业可以申请放弃货物。
8.因不可抗力造成园区货物损坏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参见教材141页,要熟悉这些规定)
9.因保管不善等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货物损坏、损毁、灭失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分为两种情况。(参见教材141页)
(1)对于从境外进入园区的货物,园区企业应当按照一般进口货物的规定,以货物进入园区时海关接受申报之日是的税率、汇率,依法向海关缴纳相关的税费。
(2)对于从区外进入园区的货物,园区企业应当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有关税收。海关据此办理核销手续。
七、保税区及其货物的报关程序
(一)保税区概述:
1、含义:
保税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海关进行监管特定区域。
2、功能
具有出口加工、转口贸易、商品展示、仓储运输等多种功能。既有保税加工的功能,又有保税物流的功能。主要功能是保税物流。
单选题(05)
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共有的主要功能是:( )
A. 仓储运输
B. 商品展示
C. 加工贸易
D. 转口贸易
答案:C
3、海关监管(参见教材的142、143页,要熟悉)
要特别注意的是最后一点,为了支持保税区的发展,保税区享有以下免税优惠的情形。
(二)保税区进出货物报关程序
从“进出境报关;进出区报关”两方面来学习:
进出境报关 1、与境外之间进出境货物,属自用的 报关制:填写进出口报关单
2、与境外之间进出境货物,属非自用的 备案制:填写进出境备案清单
进出区报关
1、保税加工货物进出区 进区 报出口:填写出口报关单
出区 报进口,根据货物不同流向,填写不同的进口报关单
2、进出区外发加工 进区加工 凭外发加工合同向保税区海关备案,加工出区后核销
出区加工 由区外加工企业向其所在地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备案手续,加工贸易货物出区进行报关
3、设备进出区 进出区 向保税区海关备案
★还要掌握教材143页,关于保税加工货物内销征税的完税价格海关按哪些规定审查。
单选题(05年考题)
向海关报关时适用保税区进境货物备案清单的是( )。
A. 保税区从境外进口的加工贸易料件
B. 保税区销往国内非保税区的货物
C. 保税区区内企业从境外进口自用的机器设备
D. 保税区管理机构从境外进口的办公用品
答案:A
解释:ACD属于保税区进出境报关,采用报关制与备案制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属自用的:采用报关制,填写进出口报关单。属非自用的:采用备案制,填写进出境备案清单(例如加工贸易料件、转口贸易货物、仓储货物进出境)。因此A加工贸易料件,采用进出境备案清单,A是正确的。 C 和D属自用的,应填写进出口报关单。(参见教材P107。)
B属于保税区货物出区的情况,保税区销往国内非保税区的货物,应填写进口报关单。
(三)监管与报关要点:(参见教材P144-145,重要考
第十七讲讲义
报关员考试精讲班第17讲讲义
一、概述
第五节 特定减免税货物
一、概述
(一)含义
特定减免税货物含义:海关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准予减免税进境,并使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特定用途的货物(三个特定)
1、特定地区:
①保税区减免税货物、
②出口加工区减免税货物
2、特定企业:
主要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
3、特定用途:
①国内投资项目减免税货物
②利用外资项目
③科教用品
④残疾人用品等
(单选题)
根据现行海关规定,下列进口货物不属于海关减免税优惠范围的是:
A、保税区内自用的生产设备
B、残疾人组织和单位进口的货物
C、边境小额贸易进口货物
D、沿海经济开放地区基建项目所需进口机构设备
答案:C
解释: 边境小额贸易进口货物 属于一般进出口货物的范围。
(二)特征
1、 特定条件下减免进口关税
2、 若进口货物需要提交许可证的,提交许可证义务不能免除,另有规定的除外。
3、进口后在特定的海关监管期限内接受海关监管:
特定货物的监管期限:(时间要掌握)
①.船舶、飞机:8年
②.机动车辆:6年
③.其他货物:5年
单选题:
享受特定减免税优惠进口的钢材,必须按照规定用途使用,未经海关批准不得擅自出售、转让、移作他用,按照现行规定,海关对其的监管年限为:
A、8年 B、6年
C、5年 D、3年
答案:C
判断题 (2001)
外商投资企业享受特定减免税优惠进口的机器设备自进口之日起超过5年的,可以向海关申请解除监管。
答案:对
(三)监管和报关要点:
1、一般不豁免进出口许可证,
(1)但港澳台及华侨的投资企业进口本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可以豁免进口许可证。
(2)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涉及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也可以豁免有关许可证。
※要注意,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而且是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管理。2、特定减免税进口设备可以在两个享受特定减免税优惠的企业之间结转。手续向企业主管海关办理。
3、(1)出口加工区企业进口免税的机器设备等应填制“出口加工区进境备案清单”
(2)保税区企业进口免税的机器设备仍填制“进口货物报关单”。
二、报关程序
报关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减免税申请(货物进口之前的前期阶段)——进出口报关——申请解除监管(后续阶段)
(一) 减免税申请
(减免税申请阶段从备案登记、申领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两个方面来学习)
1、特定地区(包括:1保税区减免税货物、2出口加工区减免税货物)
(1)保税区减免税货物
★备案登记
向海关办理减免税备案登记时,应提交:
①、企业批准证书
②、营业执照
③、企业合同
④、章程
海关审核后准予备案的,签发企业征免税登记手册。
★申领“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在进口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前,向保税区海关提交企业征免税登记手册、发票、装箱单等,录入海关计算机系统。核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2)出口加工区减免税货物
★备案登记
向海关办理减免税备案登记时,应提交:
①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文件
②营业执照
海关审核后批准建立企业设备电子帐册。
★申领“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在进口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前,向出口加工区海关提交发票、装箱单等,海关在电子帐册中进行登记,不核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2、特定企业(主要是指外商投资企业)
★备案登记
向海关办理减免税备案登记时,应提交:
①、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②、营业执照
③、企业合同
④、章程
海关审核后准予备案的,签发“外商投资企业征免税登记手册”。
★申领“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在进口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前,向保税区海关提交:外商投资企业征免税登记手册、发票、装箱单等,经海关核准后,签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3、特定用途
3、特定用途
(1)国内投资项目减免税申请
国内投资项目,经批准后,凭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发票、装箱单等向主管海关提出减免税申请。海关审核后,签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2)利用外资项目减免税申请
利用外资项目,经批准后,凭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发票、装箱单等向主管海关提出减免税申请。海关审核后,签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3)科教用品减免税进口申请
★备案登记:
办理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税进口申请时,应当持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向主管海关版纳里资格认定手续。海关审核后,签发“科教用品免税登记证明”。
★申领“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在进口特定减免税科教用品以前,向主管海关提交科教用品免税登记手册、合同等单证。经海关核准后,签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4)残疾人专用品减免税申请
①向主管海关提交民政部门的批准文件,海关审核后,签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②民政部门或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所属单位批量进口残疾人专用品,出具民政部门或残联(包括:盛自治区、直辖市的民政部门出具)出具的证明函,海关凭以审核签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4、“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的使用
(1)有效期6个月
(2)“一批一证”的原则
(判断题)
“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的有效期为6个月,且实行“一批一证”的原则,即一份征免税证明上的货物只能在一个进口口岸一次性进口。
答案:对
(多选题)
下列关于特定减免税货物管理的表述正确的是:
A、特定减免税的申请,首先是减免税的资格确认,然后是《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的申领
B、国内投资项目和利用外资项目减免税资格确认的依据是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市人民政府签了的《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
C、民政部门或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所属单位专用品、专用仪器、专用生产设备的减免税,海关凭民政部门或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批准文件签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D、《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的有效期为6个月,且不得延期
答案:A、B。
解释:C错,民政部门或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所属单位批量进口残疾人专用品,应当向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提交民政部门或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证明函,海关凭以审核签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如果是:残疾人在进口特定减免税专用品以前,向主管海关提交民政部门的批准文件,海关审核批准后,签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D不正确,经批准可以延期。
(二)、进出口报关:
1、持减免税证明、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按一般进出口货物办理报关程序。
2、注意:报关单上的备案号一栏的填写,不要填写错误
(三)、申请解除监管(后续阶段)
1、监管期满,根据有关企业的申请,海关核准后解除监管。
2、监管期内解除海关监管
(1)在海关监管期内销售、转让的,企业应向海关办理缴纳进口税费的手续。
(2)将货物转让给同样享受进口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接受货物的企业应当先向主管海关申领“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凭以办理货物的结转手续。
(3)退运出境的,向出境地海关办理货物出口退运申报手续。出境地海关监管货物出境后,签发出口报关单,企业持该报关单及其他有关单证向主管海关申领解除监管证明。
(4)要求放弃特定减免税货物的,向主管海关提交放弃货物的书面申请,经海关核准后,按规定来办理手续。海关将货物拍卖,所得款项上缴国库后签发收据,企业凭这这个收据向主管海关申领解除监管证明。
★理解掌握:在监管期内解除海关监管,销售、转让、退运、放弃,这四种情况具体如何办理。
3、企业破产清算时,特定减免税货物的处理。
企业进入到破产清算程序时,对于还处在海关监管期内的特定减免税货物,企业,首先向主管海关申请,经主管海关同意,缴纳应纳税款,获得解除监管证明,然后才能够处理该货物。
4、未满监管年限申请提前解除监管的,应照章征税。
▲特定减免税货物跟与保税货物的异同:
(1)性质不同
特定减免税货物是实际进口货物:针对三个特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给予的税收优惠措施;
保税货物:针对进境又复运出境的特点简化了海关税、证手续的一种制度
(2)前期准备不同:
特定减免税货物:申领减免税证明;
保税货物:向海关备案,由海关核发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3)监管不同:
特定减免税货物:监管期满解除监管(时效);
保税货物:根据去向不同分别办理相应的手续
第十八讲讲义
报关员考试精讲班第18讲讲义
一、概述:
第六节 暂准进出境货物
一、概述:
(一)概念
※暂准进境货物是:指为了特定的目的,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境,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复运出境的货物。
※暂准出境货物是:指为了特定的目的,经海关批准暂时出境,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的货物。
※分两大类:
1、第一大类:经海关暂时进境或者出境,缴纳保证金,在规定的期限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的货物。包括的范围一共有9项(教材149-150,掌握记忆)
(单选题)
请指出下列哪一项货物或物品不适用暂准进出口通关制度:
A、进口待转口输出的转口贸易货物
B、在展览会中展示或示范用的进口货物、物品
C、承装一般进口货物进境的外国集装箱
D、来华进行文艺演出而暂时运进的器材、道具、服装等
答案:A
解释:2002年考题,A属于保税货物的范围。
9项内容按照海关监管的方式,本类暂准进出境货物分为四类监管模式:
(1)使用ATA单证册报关的暂准进出境货物;
(2)展览品
(3)集装箱箱体
(4)暂时进出口货物
2、第二大类:按货物的完税价格和其在境内滞留时间与折旧时间的比例计算,按月或者在规定期限内货物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时征收进出口税的暂准进出境货物。
(考试不做要求)
(二)特征
1、 特征:有条件的暂免进出口税费(须向海关提供担保);
2、 免于提交许可证件
但是涉及公共道德、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的货物提交许可证件的义务不能免除。
3、 货物在规定的期限内应原状复运出境。
4、根据货物实际使用情况向海关办理核销结关手续。
二、程序
按照海关监管的方式,本类暂准进出境货物又分为四类:
(一)使用ATA单证册报关的暂准进出境货物;
(二)展览品
(三)集装箱箱体
(四)暂时进出口货物
(一)使用ATA单证册报关的暂准进出境货物;
1、ATA单证册的适用范围:
仅限于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的货物。教材149页暂准进出境货物范围所包括的9个内容里面的第一种情况。剩下的8种情况我国不接受持ATA单证册办理进出口申报手续。
判断题:(02年)
ATA单证册既是国际通用的暂准进口报关单证,又是具有国际效力的担保书,在我国,目前仅适用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中供陈列或使用的货物。
答案:正确
2、ATA单证册制度
2、ATA单证册制度
(1)ATA单证册的含义
ATA单证册是暂准进口单证册的简称。《暂准进口单证册》是世界海关组织在有关条约中规定使用的,用于替代各缔约方海关暂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税费担保的国际性通关文件,有效期一年。(我国规定自货物进口之日起6个月,超期须经海关批准)。
(2)ATA单证册的格式(熟悉)
(3)ATA单证册的使用
在国际上,ATA单证册的担保协会和出证协会一般是:国际商会国际局和各国海关批准的各国国际商会。在我国,中国国际商会是我国ATA单证的担保协会和出证协会。
①正常使用过程
例:我国家的某个企业要到巴黎参加巴黎博览会。企业向中国国际商会提出申请,并交纳一定手续费,提供担保。我国的国际商会审核后,签发ATA单证。企业凭着ATA单证办理出口,在我国海关办理出境手续,海关在签发ATA单证上盖章;货物经过运输,运到巴黎,企业的相关人员凭着签发的ATA单证在巴黎办理进境手续,巴黎的海关在ATA单证上盖章,货物进入巴黎参加展出,展览会结束后,企业按规定,在6个月内复运进境,在巴黎办理退运手续,巴黎海关在单证上面盖章,然后这些展览品经过运输运回到我国的入境口岸了,企业又凭着此张ATA单证在我国的入境海关办理入境手续,海关也是在上面签章。经过以上这些步骤,货物又运回来了。持证人将使用过的,经过各海关签注的ATA单证交还给原出证的协会,取会担保金或者是保函。
3、适用ATA单证册的有效期
国际公约的规定是1年,但是我国,规定的是6个月,超过6个月的,经直属海关批准,超过1年的,需经海关总署批准。
4、 适用ATA单证册的申报
(1)进境申报:
在中国国际商会以及其他商会,将ATA单证册上的内容预录入还与商会联网的ATA单证电子审核系统,然后向展览会主管海关提交纸质ATA单证、提货单等单证。(先电子预录入,后提交纸质ATA单证)
(2)出境申报
向出境地海关提交国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纸质ATA单证、装货单等单证。
(3)过境申报
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持ATA单证向海关申报将货物通过我国转运至第三国参加展览会的,不必填制过境货物报关单。
(4)担保和许可证
一般不需要提交许可证,也不许要另外再提供担保。特殊情况除外。
(5)ATA单证册印刷文字与申报文字
①ATA单证册必须使用英语或法语,如果需要可以同时使用第三种语言印刷。
②我国接受中文或英文的ATA单证册的申报,用英文填写的ATA单证册,海关可要求提供中文译本。
③用其他文字填写的ATA单证册,必须随附忠实原文的中文或英文译本。
第十九讲讲义
报关员考试精讲班第19讲讲义
5、 ATA单证册项下暂准进出境货物的核销结关
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进境展览品和出境展览品复运出境或复运进境,海关在白色复出口单证和黄色进口单证上分别签注、留存单证正联,存根联随ATA单证册其他各联退持证人,正式核销结关。
(多选题)
下列关于《ATA单证册》的表述正确的是:
A、是用于替代各缔约方海关暂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税费担保的国际性通关文件
B、是国际统一通用的海关申报单证
C、一般由公约的各缔约方海关机构签发
D、必须使用英语或法语,如果需要,也可以同时用第三种语言印刷
答案:ABD
解析:《ATA单证册》由国际商会签发。
(二)展览品
1、 进出境展览品的范围:
(1)进境展览品的范围:
进出境展览品包含在展览会中展示或示范用的货物、物品、为示范展出的机器或器具所需用的物品、展览者设置临时展台的建筑材料及装饰材料、供展览品做示范宣传用的电影片、幻灯片、录像带、说明书、广告等。
▲与展出活动有关的物品也可以按展览品申报进境的。参见教材P153(掌握记忆)
▲虽然在展览活动中使用,但不是展览品的货物。参见教材的P153(掌握记忆)
①展览会期间出售的小卖品,属于一般进出口货物范围;
②展览会期间使用的含酒精的饮料、烟叶制品、燃料,虽然不按一般进出口货物管理,但是海关对这些商品一律征收关税。
③其中属于参展商随身携带进境的含酒精饮料、烟叶制品,按进境旅客携带物品的有关规定管理。
(2)出境展览品的范围:
①包括:展览品、以及与展览活动有关的宣传品、布置品、招待品及其他办公用物品。
②与展览品货物有关的小卖品、展览品,属于一般出口货物。
2、展览品的暂准进出境期限
(1)进境展览品的暂准进境期限是6个月,即自展览品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2)出境展览品的暂准进境期限是6个月,即自展览品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进境。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3、展览品的进出境申报
(1)进境申报
展览品进境前,展览会主办单位应当将举办展览会的批准文件连同展览品清单一起送展出海关办理登记。(参见教材的153-154页)
(2)出境申报(记忆)
①在出境地海关办理申报手续。提供相关的批准文件及单证。
②属于应当缴纳关税的,向海关缴纳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
③属于核用品、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管制商品,提交出口许可证。
④小卖品、展卖品,按一般出口申报,属于许可证管理的,提交出口许可证。
4、展览品的核销阶段
4、展览品的核销阶段
(1)复运出境
(2)转为正式进出口
(3)展览品放弃或赠送
(4)展览品损坏、丢失、被窃
这4种方式,如何进行核销,要掌握。
(三)集装箱箱体
1、 范围:
集装箱箱体既是一种运输工具,又是一种货物。
(1)境内生产的集装箱及我国营运人购买进口的集装箱投入国际运输前,营运人应当向其所在地海关办理登记手续。
无论是否装载货物,海关准予暂时进境和异地出境,营运人或者其代理人无需对箱体单独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进出境时,也不受规定的期限限制。
(2)境外集装箱箱体暂准进境,无论是否装载货物,承运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对箱体单独向海关申报,并应当于入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因特殊情况不能复运出境的,向暂准进境的海关提出延期申请,经海关核准后,可以延期,但是延期不的超过3个月。
(四)暂时进出境货物
1、 范围:
暂准进出境货物一共有9项(P149-150),除了第(1)项使用ATA单证册报关的展览会、交易会及类似会议活动下的货物、及第(1)项“不使用ATA单证册报关的展览品”;以及第(8)项盛装货物的容器(集装箱箱体)以外,其余的属于暂时进出口货物的范围。
(多选题,04年考题)
下列暂准进出境货物应当按“暂时进出口货物”申报的是:
A、马戏团演出用动物
B、安装设备时使用的工具
C、集装箱箱体
D、国际车展展台用照明器具
答案:AB
解释:9种暂准进出境货物又分为四类:
一、使用ATA单证册报关的暂准进出境货物
二、展览品
三、集装箱箱体
四、暂时进出口货物
因此 C集装箱箱体排除,不属于暂时进出口货物。D也排除,D国际车展展台用照明器具属于展览品的范围。
A、马戏团演出用动物,属于150第(2)项,文化交流活动中使用的货物。
B、安装设备时使用的工具,属于150第(7)项,其他的内容大家也要掌握。
2、 暂时进出口货物的期限:
应当自进境或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3、 进出境申报
(1)暂时进口货物进境申报
①允许暂时进境的批准文件及相关的单据,向海关办理暂时进境申报手续。
②不必提供进口货物许可证件,但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③暂时免交进口税,但要向海关提供担保。
(2)暂时出口货物进境申报
①允许暂时出境的批准文件及相关的单据,向海关办理暂时出境申报手续。
②不必提供进口货物许可证件,但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特殊规定,参见教材的156)
4、 核销结关:
(1)复运进出境
(2)转为正式的进口。
(3)放弃
(4)核销结关
★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的区别
1、特定减免税货物:以进口为目的,符合特定条件减免税(特定的区域、特定的企业、特定的用途)。
2、保税货物:经海关批准,暂时不办理进境纳税手续、在境内家存储、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
3、暂准进出境货物:在有担保的情况下,免纳关税、免许可证暂时进境货物,此担保直至货物复运出境(进境)后核销。
第二十讲讲义
报关员考试精讲班第20讲讲义
一、过境货物、转运货物、通运货物
第七节 其它进出境货物
一、过境货物、转运货物、通运货物(区分这三者的概念)
(一)过境货物
1、含义:从境外启运,在我国境内不论是否换装运输工具,通过我国陆路运输,继续运往国外。
2、过境货物的范围:
(1)与我国有过境货物协定国家的货物
(2)在同我国签有铁路联运协定的国家收、发货的货物,按照有关协定准予过境
(3)未签有上述协定,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入境地海关备案后准予过境
▲禁止过境的货物要掌握(4类货物)参见教材P157。
①来自或运往我国停止或禁止贸易的国家和地区的货物
②各种武器、弹药、爆炸品及军需品(通过军事途径运输的除外)
③各种烈性毒药、麻醉品和鸦片、吗啡等毒品
④我国法律、法规禁止过境的其他货物、物品
3、海关海关对过境货物的监管
(1)监管的目的:
①防止过境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滞留在国内
②防止国内货物混入过境货物出境
③防止禁止过境货物从我国过境
(2)对过境货物经营人的要求
①过境货物经营人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②运输工具应当具有海关认可的加封条件或装置。必要时,对过境货物及其装置进行加封。
③运输部门及过境货物经营人应当负责保护海关封志的完整,不得擅自开启或损毁。
(3)对过境货物监管的其他规定(4条,参见教材157-158)
(判断题)
1、过境货物自入境时起至出境时止属于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开拆、提娶交付、发送、调换、转让、更换标记或是移作它用,但允许在海关监管下在边境换装运输工具。
答案:对
解释:过境货物是可以换装运输工具的。
2、由于非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过境货物在境内发生损毁或灭失的。由于该批货物为过境货物,因此无需缴纳进口税费。
答案:错
解释:由于非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过境货物在境内发生损毁或灭失的,经营人应当负责向出境海关补办进口纳税手续。
4、过境货物报关程序:
4、过境货物报关程序:
(1)过境货物的进出境报关
①进境:
A、经营人或报关单位:向进境地海关递交“过境货物报关单”以及其它单证(运单、装箱单),办理过境手续。
B、进境地海关审核查验无误后,进境地海关在提运单加盖“海关监管货物”戳记。并将“过境货物报关单”和过境货物清单制作“关封”后,加盖“海关监管货物”专用章,连同提运单交经营人或报关企业。
C、将上述单证交出境地海关验核
②出境:
过境货物出境的时,
A、经营人或报关单位向出境地海关申报,并递交进境地海关签发的“关封”,及时向出境地海关申报
B、出境地海关:审核,加盖“放行章”,在海关的监管下出境.
(2)期限:自进境之日起6个月,特殊原因延长3个月。如果超过规定的期限3个月仍未过境的,海关依法提取变卖。
(多选题)
下列关于海关对进出境货物监管期限的表述正确的是:
? A、《ATA单证册》项下的展览品自货物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应当复运出境,但经海关批准后可以延期,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 B、境外集装箱箱体暂准进境,应当于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但经海关批准后可以延期,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 C、过境货物的过境期限为6个月,但经海关批准后可以延期,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 D、出料加工货物自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应当复运进境,但经海关批准后可以延期,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答案:BCD
解释:A、《ATA单证册》项下的展览品自货物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应当复运出境,但经海关批准后可以延期,延长的期限参见教材152页。出料加工货物本讲第六大点,P166。
(3)在境内暂存和运输(要熟悉)
①需卸货储存时,应存入海关指定或同意的仓库或场所。
②按指定的路线运输
③海关可根据情况需要派员押运过境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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