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娜的人物经历介绍
前几天在高淳碰到了娜,记的我第一次来高淳就是娜带我来的,没想到三年后的今天
我们能在高淳碰面,这个世界真是太小了?或许人和人之间真的是讲缘份的。
余娜,三十五岁,新疆人,是我三年前的房东,我曾和她在一起住过半年,她说话办
事都是风风火火的。不过人特别好,很热情,很爱干净。娜很有女人味,很会烧饭,我烧
饭都是跟她学的;我第一次去酒吧是跟娜一起去的;我学会开车也是她教的,但现在她的
改变好大……
(一)
听说她南京有个舅舅,余娜十七岁来南京读书,毕业以后在一家工厂里上班。后来认
识了良。
良和娜谈了一年后同居了,他们的感情很好,最起码娜是这么认为的,娜是典型的北
方女孩儿,温柔贤慧,勤劳能干,把家操持的很好。后来良做房地产生意,很忙,娜更加
体谅他。
在一起生活三年后,娜想结婚,良同意了,他们商定了结婚的日子。娜的家人从新疆
座了七天七夜的火车到南京来参加她的婚礼,就在去登记的当天娜怎么都找不到良。
良的家庭不错,爸爸是局长,他妈妈一直都看不起娜,因为她不是南京人,在她眼里
娜只是一个南京的流浪人。在良失踪以后,娜最先到良家去找他,良的妈妈对娜和她的家
人冷嘲热讽一翻。但娜并没有因为良妈妈的话痛心,她为良痛,为良夹在爱情与亲情之间
而感到痛心。她没有恨良,只是恨良的家人。
娜送走家人后千方百计的寻找良,娜是一个单纯的人,她以为爱只是二个人之间的事
,她从来不去烦良的事业。到此时她才发现,她对良的事知道的太少了,不知道他的公司
在哪儿,不知道他的朋友在哪儿,她根本不知道该到哪里去找他。
娜再次碰到良的时候已经是半年后的事了,良和另外一个女孩儿很亲热的搂在一块儿
。娜冲了过去,只说了一个字:“你!” 之后泪和声音都不再受她的控制,就像她和良的
感情一样,根本不是她一个人能控制的了的。
良没有理会她,拉起那个女孩儿就走。
娜拽住了良,问道:“为什么?分手也要说一声,这算什么?”
良还没开口那个女孩儿就先说话了:“余娜,你放手!不要缠着我男朋友。”
娜瞪大眼睛惊奇的看着良,为了那个女孩儿叫出她的名字,更想像不到良会让别的女
人这样对自己。
良扫了一眼娜,很严厉的说:“放开,我们要走了!”
娜的手没有松,泪眼瞪的更大,死死的盯着良,她不相信,眼前这个人就是那个曾经
对自己百般温柔的男人。
良用劲甩开了娜的手,那力道把娜狠狠的摔在了地上。
良走了,娜的耳边回响着良临走时的那句话
后来娜知道,良和那个女孩儿住在一块儿已经有一年多了,原来良欺骗自己已经这么
久。
(二)
娜是一个简单而热情的女孩儿,她的恨也是这么的简单而强烈。
24岁那年,娜辞掉了工作,下海了。
她从摆小摊,租柜台,开属于自己的服装厂,娜的事业算是小有成就,但一晃六七年
过去了。娜的青春也在这恨中流逝了,人的一生中能有多少个六七年。
娜从来没有停止过对良的恨,她一直在关注着良,良的事业并没有什么大的进步,一
直没有结婚。良以前用过的东西娜一直没有丢,娜讲过,她要在良结婚的那天把良的东西
送给他太太当礼物。
娜并没有多强的事业心,她是一个很恋家的女人,对良的恨激起了她在事业上的斗志
。
后来娜累了,她转掉了自己的工厂,买了三套房子。
她讲:“我的要求又不高,搞个厂子把人累死了,还要操那么多的心。”“这样子多
好,每个月收收房租就已经够我过。”
(三)
娜真是个直接的人,老把对良的恨挂在嘴边。
她住的房子二室一厅,房间设施其全,她租给我住并不是为了收我的钱,而是不想回
到家后只能面对墙壁讲话。
我跟娜住在一块儿的时候,她的情绪是比较低落的。她常常喝醉酒,她每次醉醺醺的
时候就会对着我哭,哭的人心痛。对她的心痛让我感觉到无助。
娜经常提前良的坏,我知道她恨他,先前的恨是因为他的无情,后来恨的是浪费在这
恨上青春。
我劝过她放弃对良的恨,恨会越陷越深,对良的恨已经够久了。恨能怎么样呢?只是
在折磨自己。但娜对良的恨是越陷越深,恨让她失去了理智。
和娜住在一起一切都很好,她是个不爱计较的人,但我还是决定要搬出来住,因为她
对感情的态度有一种极端,而我明知道这是一种极端却经常会受到影响。每次看到她我都
会有一种复杂的心情,心痛与无助,为她的痛苦而心痛,为我的无能为力而感到无助。
我要搬走的时候娜不同意,甚至要免掉我的房租。但我也是个固执的人。
(四)
娜到了三十二岁,她真的想有个家,二年前听说她谈了一个台湾人,快要结婚了。我
们因为不住在一块儿的原因,联系也慢慢的少了。
这次见面,娜抱着一个可爱的小男孩儿,那天我们聊了整整一个下午,娜讲了她在我
们失掉联系后的事情。
二年前,娜在报纸上征婚。
娜认识了一个台湾人,他们对彼此的感觉都不错,他的条件还过的去。娜仍是个单纯
的人,虽然已经三十多岁的人,但仍是傻的可爱。他们这个年龄相亲就是为了结婚嘛,她
和那个台湾人谈了不久就住在一块儿了,后来娜怀了小孩儿,而那个人坚持要她把小孩儿
打掉,娜不同意,为此开始了他们无休止的争吵。
后来娜的知,那个人离过婚,娜说他离婚也无所谓;但后来娜又知道他有一个小孩儿
,有小孩儿也无所谓;但他不应该骗她。娜不能接受别人的欺骗,她一直认为:如果一个
人骗我一次就会骗我第二次。所以那个人的欺骗行为只有一个结果,他们分手了,娜把孩
儿留了下来,后来娜离开南京一年。
娜没有提起对良的恨,提到那个台湾人时她也没有一丝恨意。她讲:“算了,我怕了
感情了,只有宝宝是完全属于我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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