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学习有感的内容介绍
要入党,当然首先要学习党章,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看了一天,读到第八章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时,有些困惑,特书于此,不知谁能给出满意的解释。
通篇我读到的有一个核心:纪律检查机关需要受同级党委的管辖,即使是上级检查机关对下级进行处理也要经过同级党委的批准,也就是说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在受到上级纪律检查机关管理的同时还要受制于同级的党委。这是我所不能理解的。
如果说革命年代,党组织分布不集中,联络困难,同级之间处理问题比较现实,那在信息通畅的今天,为什么检查机关还要受被监察对象的制约呢?面对很多党内官员的腐败现象,我认为这种监督体制有其不合理性,不符合党对于与时俱进的指导思想。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规范人员的行为,使事物能够按照既定的规律发展,不至于出轨。但是人非圣贤,在制定制度的时候不应该以人善论为基础构架,君子协定对小人没有制约能力。号称拥有七千万党员人数的中国共产党中,谁敢说都是君子,谁能保证时时都是君子,自然需要一套完善而又科学的规矩来规范党内人员的行为。
被监督对象对于监督者拥有了管理的权利,把住了其经济命脉,监督者在执法的时候怎能没有顾虑?有了顾虑的监督体制是否还能够百分之百的履行其监督的职责?我认为使纪律检查机关体系和党委组织能够形成平行结构会有助于纪检部门监督力度的提升,有利于树立良好的党内秩序,有利于社会稳定安定团结。
以上只是我的浅显认识,如有不妥请有识之士赐教,共同讨论。批评的声音可以促进事物的健康发展,对人、对事、对政党、对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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