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OP编程原则有哪些?
JOHNNY.DENG
PBP/OBP/OOP的特征
PBP(基于过程):函数、域与生命周期的概念、函数重载、函数模板、异常处理、范型算法。
OBP(基于对象):类(接口)、类的生命周期、类模板。
OOP(面向对象):继承、多态。
三个概念步步深入,后者包括前者。其目的是实现软件开发的可重用性,解决软件危机(软件工程思想未引入之前)。
OOP不可避免设计原则的发展与设计模式的产生,这是OOP独具的特征决定的(正如前面所说,特征的产生是由其产生目的决定的)。
OOP的方法论(高内聚、低耦合、易复用)
OOP的方法论--如何实现基于OOP特征的抽象?
OCP(Open-Closed Principle):软件实体应该扩展开放、修改封闭。
实现:合理划分构件,一种可变性不应当散落在代码的很多角落里,而应当被封装到一个对象里;一种可变性不应当与另一个可变性混合在一
起。
DIP(Dependency Inversion Principle):依赖的倒置,摆脱面向过程编程思想中高层模块依赖于低层实现,抽象依赖于具体细节。OOP中要做到
的是,高层模块不依赖于低层模块实现,二者都依赖于抽象;抽象不依赖于具体实现细节,细节依赖于抽象。
实现:应该通过抽象耦合的方式,使具体类最大可能的仅与其抽象类(接口)发生耦合;程序在需要引用一个对象时,应当尽可能的使用抽象类
型作为变量的静态类型,这就是针对接口编程的含义。
LSP(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继承思想的基矗“只有当衍生类可以替换掉基类,软件单位的功能不会受到影响时,基类才真正被复
用,而衍生类也才能够在基类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行为。”
ISP(Interface Insolation Principle):接口功能单一,避免接口污染。
实现:一个类对另外一个类的依赖性应当是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的。使用多个专门的接口比使用单一的总接口要好。
SRP(Single Resposibility Principle):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如果一个类的职责过多,就等于把这些职责耦合在一起,一个职责的变化可能会抑止这个类完成其他职责的能力。
CARP(Composite/Aggregate Reuse Principle):设计模式告诉我们对象委托优于类继承,从UML的角度讲,就是关联关系由于继承关系。尽量使用合成/聚合、尽量不使用继承。
实现:在一个新的对象里面使用一些已有的对象,使之成为新对象的一部分,以整合其功能。
LoD(Law Of Demeter):就是说一个对象应当对其他对象尽可能少的了解。即只直接与朋友通信,或者通过朋友与陌生人通信。
朋友的定义(或关系):
(1)当前对象本身。(2)以参量的形式传入到当前对象方法中的对象。(3)当前对象的实例变量直接引用的对象。(4)当前对象的实例变
量如果是一个聚集,那么聚集中的元素也都是朋友。(5)当前对象所创建的对象。
实现:(1)在类的划分上,应当创建有弱耦合的类。类之间的耦合越弱,就越有利于复用。(2)在类的结构设计上,每一个类都应当尽量降
低成员的访问权限。一个类不应当public自己的属性,而应当提供取值和赋值的方法让外界间接访问自己的属性。(3)在类的设计上,只要有
可能,一个类应当设计成不变类。(4)在对其它对象的引用上,一个类对其它对象的引用应该降到最低。(5)尽量限制局部变量的有效范围.
设计模式
设计模式是OOP设计原则的细化,粒度有粗有细,应用可大可校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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